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一体化临建区跨红线供水、供电、通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一体化临建区跨红线供水、供电、通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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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一体化临建区跨红线供水、供电、
通讯工程EPC总承包项且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JD924JZR373C11506BD/CNSC-24HDGC021409
2.2项目名称: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一体化临建区跨红线供水、供
电、通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3项目概况: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项目厂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
山县鹤浦镇金七门村,拟建设两台“华龙一号”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及其
配套设施。项目生产生活临建规划在杨柳坑滩涂地,混凝土搅拌站设置在北牛外。
项目因厂址地形条件限制,主厂区征地红线范围内场地仅能满足正式工程子项建
设需求,无法提供生产、生活、办公、库房等临建设施建设场地。为满足金七门
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拟建设临建区的供水供电、通
讯工程及其配套设施。
2.4招标范围:依据有关标准、规范,并结合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完成浙江
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一体化临建区跨红线供水、供电、通讯工程EPC总承
包项目,以及用地及用林审批、与当地政府和村民的协调及赔偿(如涉及)等工
作。本合同范围内建设过程中已施工完成投用,暂未移交的供水供电设施设备运
行操作及日常维护保养相关工作。
具体工作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一体化临区
跨红线供水、供电及通讯工程技术任务书》
2.5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
2.6计划工期:
1、设计工期:
标专用章
待本合同签订且收到发包人的开工指令之日起,要求两周内完成衣项都的)
场勘察及设计工作,并同步完成现场施工开工准备相关工作
2、施工工期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3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3月
31日,具体开始、结束时间按发包人现场要求的时间为准。
3、运维工期:
(1)供电项目维护周期从第一台箱式变压器投用起至2026年3月31日结
束,具体维护开始时间按发包人现场要求的时间为准。
(2)供水项目维护周期自供水工程竣工验收后起实施,至2026年3月31
日结束,具体维护开始时间按发包人现场要求的时间为准。
具体工期要求以发包人批准的三级进度计划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企业标准或者设计文件引用的其他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2543.28万元(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作
否决投标处理。其中,计日工:不区分工种,计日工暂定总数量为100工日,计
日工最高报价不得高于税前300元/工日,投标报价超过计日工最高投标限价也
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
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
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
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北瑟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或建筑餐施更称庆锅草
2)
2
二级(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项目经理资格: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提供在有效期内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若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
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
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
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
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
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6)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
在有效期内。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
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如
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业绩情况:近五年(2019年02月至今)至少有一项合同金额在1000
万元及以上已完工的项目业绩(指建筑工程项目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投标时
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
3.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最多成员2家(施工单位1家,
设计单位1家,且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组成,
需提交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第六章二、联合体协议书。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亚集团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亚集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贫
3
“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
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
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发售时间:2024年05月24日17:00一2024年05月29日17:00(北
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提交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06月19日9:0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
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7.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7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
化的。
8.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其他说明
9.1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
协议。
9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
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
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萑投标
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
4
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
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
联系人:张建赜
电话:19910292692
电子邮件:zhangjz@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
参与项目】一【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电话:/
电子邮件:/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国核电玉程有限公复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链管理有限公萄
2024年
5期24;

标签: 一体化 总承包 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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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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