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煤采购采购意向公告

取暖煤采购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大料兰炭
采购内容:大料兰炭200吨
采购数量:200吨
主要功能或目标:大连区域200吨(大连旅顺)
需满足的要求:供应商要送货到站指定煤场(单价含进岛、上山运输费用)。到货取暖煤数量必须过磅检斤,质量采取多车抽验合并检验的方式,到国家认证的质量检验机构进行化验,验收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基低位发热量≥6200大卡/千克;2.固定碳≥80%;3.空气干燥基挥发分≤10%;4.空气干燥基灰分≤10%;5.空气干燥基全硫≤0.3%;6.全水分≤10%。 34.00 2024年09月
2 洗中块煤采购
采购内容:洗中块煤920吨
采购数量:920吨
主要功能或目标:大连区域510吨(大连410吨、丹东100吨);锦州区域330吨(葫芦岛150吨、秦皇岛180吨);济南区域80吨(烟台80吨)。
需满足的要求:供应商要送货到站指定煤场(单价含进岛、上山运输费用)。到货取暖煤数量必须过磅检斤,质量采取多车抽验合并检验的方式,到国家认证的质量检验机构进行化验,验收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长春区域9月15日前供货;其余区域10月1日前供货。
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200大卡/千克;2.空气干燥基挥发分≥25%;3.空气干燥基灰分≤20%;4.空气干燥基全硫≤0.7%;5.全水分≤15%;6.洗中块煤尺寸≥80毫米。 129.80 2024年06月
3 粒煤
采购内容:粒煤350吨
采购数量:350吨
主要功能或目标:长春区域(珲春)
需满足的要求:供应商要送货到站指定煤场(单价含进岛、上山运输费用)。到货取暖煤数量必须过磅检斤,质量采取多车抽验合并检验的方式,到国家认证的质量检验机构进行化验,验收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基低位发热量≥4500大卡/千克; 2.空气干燥基挥发分≥25%;3.空气干燥基灰分≤20%;4.空气干燥基全硫≤0.7%; 5.全水分≤8%。 42.00 2024年09月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赵春龙

联系方式:0532-********


标签: 采购意向 取暖煤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