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新区校区合作共建项目公告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新区校区合作共建项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职业学院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重点,以科教融汇为新方向,有序有效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不断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行业企业发展能力,持续为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增值赋能做出积极贡献。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特面向社会,诚邀有意愿开展深度合作的各界伙伴共商合作、共谋发展。
一、新区校区基础条件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新区校区现有连栋温室占地面积5188㎡,内部设施齐全;日光温室24座,每座占地面积652㎡,设施齐全;拱形防虫网室50座,每座占地面积400㎡;储藏窖15间,每间建筑面积167㎡。
二、合作共建目标
以马铃薯繁育为主体,对标产业发展前沿,围绕真实生产、实践教学、社会培训和技术服务功能为一体,竭力发挥新区校区设施功能,联合“专精特新”企业服务实践教学,建设“校中厂、厂中校”式的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践基地;大胆探索,主动革新,努力实现校企合作的新模式,将新区校区合作建设成为兰州新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
三、合作企业要求
1.合作企业富有社会责任感和职业教育情怀,有人才技术需求,自愿和学校共同探索面向行业企业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共同承担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责任,携手服务甘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合作企业须具备合法执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社会声誉好、具有资源整合能力,能为合作项目提供有力支持。
3.合作企业为我省行业龙头或在农业领域独具特色,在自身领域中掌握核心技术,具备较强的研发和创新能力,无违法违纪行为。
4.合作运营连栋温室的企业须为马铃薯种薯繁育企业。
5.合作企业与学校能合作开展产学研项目,可以和学校共同合作进行技术研发和学生培养、创新创业、运营管理等,且具备相关培训项目的资质、技术力量或实训教学能力。
6.要求企业依法办理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依法自主经营,并按照约定要求积极配合开展校企合作事宜。校企双方协商制定出既满足生产经营要求又满足教学要求的方案并共同实施。
三、遴选确定程序
1.企业根据公告时间进行报名。
2.报名初审合格后,学校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考察,被考察企业书面提交初步合作意向书。(合作意向书主要内容应有公司简介,合作目的、优势、方式、期限、运营管理模式,投资方式及估算,其它等。)
3.通过考察和初步合作意向书的方案开展进一步磋商,确定合作意向企业。
在报名结束后30天内确定合作意向企业,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若无异议,则校企双方签约。
四、报名须知
报名企业于2024年5月9日前递交报名表并提供下列材料至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躬耕楼205室,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表(须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法人委托书(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931-*******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报名表.docx
标签: 新区校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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