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某单位
行政区域 伊宁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19:3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5月27日至2024年05月31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1202室。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21日 10:00
开标地点 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1203室。
预算金额 ¥283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玉磊
项目联系电话 193*****189
采购单位 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12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玉磊 193*****189
附件:
附件1 招标公告.doc

项目概况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12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WXJJS-F1002

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预算金额:283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招标内容。将副食品(指某单位组织伙食所需的蔬菜、瓜果、肉、鱼虾、海产品、禽蛋、干货、调味品、饮料、奶制品)整体打包,确定一个合同包供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招标入围5家供应商,并严格按照副食品验收标准配送副食品。

(二)配送方式。实行“3+2”竞争配送模式,并引入定期轮换和末位淘汰机制。招标入围5家供应商,前3家配送、后2家备选,每轮配送时间为3周(第一、二、三名顺序各配送一周),每轮考核排名末位的供应商淘汰至备选末位,由第一备选供应商补位配送。

(三)定价方式。按照畜肉、水产、蔬菜水果、调料、奶制品分类招标下浮,中标价格下浮率执行入围配送企业综合评分排名第1的下浮率(入围供应商中副食品各分类报价比值下浮率有高于综合评分排名第1下浮率的,执行各自报价)。每周由某单位询价小组对美连美超市(伊宁市内随机选取一家)、家乡好集团(伊宁市内随机选取一家)标示原价进行调查,取其平均值作为基准,在此基础上执行下浮率,确定下一周副食品供应价格,下浮率在市场零售价10%以上。对于无法分类的副食品种均按照调料类下浮率执行。

(四)配送周期。每周至少配送3次以上,如遇疫情、灾情等不可抗力情况,由某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

(五)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六)结算方式。本项目不预付货款,所有资金往来均通过银行基本账户进行。通常按周结算付款,即完成本周配送服务内容且无异议,在供应商提供完整的相关结算凭证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供应商在结算过程中出具虚假发票、不完整支付凭证和不真实文件资料的,需求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七)售后服务。1.投标人应服务于甲方对副食品配送的合理正当需求。2.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3.投标人需制定对甲方的应急保障方案,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配送保障不断链。4.必须配送结束一周内提供配送正规发票,包含所有配送副食品明细。

(八)惩处措施。1.泄露我单位任何信息的立即终止合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罚没履约保证金;2.与我单位人员有不正当经济往来,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罚没履约保证金;3.配送食品质量不合格,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立即终止合同,追究相关责任,并罚没履约保证金;4.召开副食品供应商协调会时,无故不参加协调会的,暂停其配送资格;5.因公司自身原因无法继续配送或要求轮为备选商家时,立即终止合同,并罚没履约保证金。

中标候选人出现放弃中标或因违约、违规等情形导致合同解除的,备选中标候选人将按排名先后顶替成为配送供应商进行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处罚期内))。(五)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完成供应商注册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六)提供审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2020-2022)审计报告(提交审计资料报告的同时须提供可查真伪的防伪码)。(七)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公司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明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营业执照范围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核定的明细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所投标包括的全部种类副食品,且投标的供应商实际从事副食品经营工作。(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7日 至 2024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1202室。

方式: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7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6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和相关网页截图。 7.投标公司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明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营业执照范围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核定的明细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所投标包括的全部种类副食品。 申领方式:1、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2.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材料一份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12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1202室            

联系方式:李玉磊 193*****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玉磊

电 话:  193*****189

 

标签: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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