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农业农村局清产核资服务采购遴选公告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清产核资服务采购遴选公告
为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账实相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将遴选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原南宁市种子公司、南宁市第二种子公司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清产核资服务采购
二、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7万元
三、项目内容
详见采购内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供应商承诺在2021-2023年度未受到财政部门及注册会计师协会等管理部门处理处罚,未受到纪律处分或者行政处分。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下午18:00
六、采购人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凌惠婷 *******
采购内容
一、委托事项
(一)服务内容
对原南宁市种子公司、南宁市第二种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占有、使用和管理的所有资产进行资产清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账务清理:对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以及对各项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2.资产清查:对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包括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存货等各项资产的清理。
3.资产核实:根据本次清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等资产清查结果,依据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报批并进行账务处理。
(二)拟投入人员安排及资质要求
拟投入人员必须是供应商单位人员,且为清产核资相关专业人员,如过程中有行业专家审核需要的,由供应商负责安排。
二、时间安排
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三、提交材料
(一)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中介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上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诚信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等。
(二)近三年来主要同类型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三)2021年以来获相关部门颁发的与经营业务活动有关的各种荣(信)誉奖励,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售后服务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五)报价文件必须在装订处包边密封。(递交方式用大号文件袋密封好,并在文件袋的四个边角上加盖单位公章)。
(六)服务工作方案、报价函
工作方案包括工作措施、人员配备(注册会计师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人数不限)、工作开展时间等。有意向者请将上述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用文件袋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通过邮寄或当面提交方式提交材料。提交材料时,请经办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6楼 609室
2.联系人:凌惠婷,联系电话:******* 。
3.采购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下午18:00前。
四、遴选标准及评审方法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遴选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遴选评审评分要求)对供应商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择最优选定。遴选评审过程本着平等、公正、友好的原则进行。最终中标结果将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进行通知,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协议书。
五、其他事项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结果无效,给我单位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或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二)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给我单位造成损害的;
(四)承接服务后,未经我单位许可,供应商将服务项目转交第三方完成的。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4日
标签: 清产核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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