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园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丁香园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丁香园改造工程已由望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2016]7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望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交通街与兴望路交汇处,道路铺装等,详见招标文件;计划工期为:2016年7月20日开工,2016年8月30日竣工,共计41天。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请与招标人联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包括叁级)资质,具有同类项目施工经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上项目经理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6日至2016年6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绥化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将不被接受。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行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所在地开据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30日内出据且在有效期内),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注册地不在绥化市及所辖县(市)的企业必须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并开据介绍信后方可购买招标文及开展投标活动。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2016 年6月30日下午16 时,过期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望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
绥化招标部:绥化市世财西湖小区B6栋13号
联系电话:131*****828
联系人:张先生
日 期:2016年6月26日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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