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住宅类房屋零星专项整治设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姑苏区住宅类房屋零星专项整治设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姑苏区住宅类房屋零星专项整治 设计 JSZC-******-SZHQ-C2024-003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06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ZHQ-C2024-0039

项目名称:姑苏区住宅类房屋零星专项整治 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92.******万元

采购需求:

姑苏区住宅类房屋零星专项整治工程设计,设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参与施工现场设计服务。

1、项目名称:姑苏区住宅类房屋零星专项整治

2、项目位置:苏州市姑苏区。

3、建设性质:维修改造

4、建设规模:根据社情民意联系日、城市体检、*****便民热线等反馈的情况,对姑苏区范围约1600栋非主体结构性安全隐患(如房屋檐口破损、外墙脱落、屋顶瓦片破损掉落以及防水层损坏导致大面积渗漏等)房屋进行专项整治;对辖区内存在非主体结构性安全隐患房屋但未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未缴存维修资金或与普通商品房相比缴存标准偏低的经济适用房、定销房(含征收安置房等)开展专项整治。整治内容包括檐口、外墙、瓦片、防水等进行维修,消除安全隐患,涉及约*****户居民,总建筑面积约*******㎡。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计划设计周期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计任务,方案设计20日历日,初步设计2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20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6-06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4-06-06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磋商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考虑到熟悉“苏采云”系统、办理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招标采购活动。

(3)电子投标(响应)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16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025-********153*****027153*****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950;QQ:*****************************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7、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姑苏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川路510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灵岩街6号资管大厦9层

联系方式: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莉、王雨、张茂松、赵猛

电话:0512-********

4.监督机构:苏州市姑苏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

电 话:0512-68728409

标签: 专项整治 住宅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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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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