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冀0403破1号邯郸勒泰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1冀0403破1号邯郸勒泰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邯郸勒泰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邯郸勒泰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勒泰公司”)破产重整案,为最大限度地释放企业运营价值,盘活企业资产,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勒泰公司重整投资人,现公告如下:

一、勒泰公司基本情况

勒泰公司登记机关为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47******U,住所地为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93号,法定代表人杨胜红,注册资本9898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股权结构:1、保定勒泰商业(香港)有限公司,出资4898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49.4847%;2、北京勒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485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48.9998%;3、昌天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5155%。

二、项目开发情况

(一)勒泰家园项目

勒泰家园项目位于沁河以北、城内中街以东、青年路以南,项目总建筑面积 ******.75平方米,其中: 1#至6#住宅楼共6栋,建筑面积 ******.31平方米,其中1#至5#住宅楼均为32层,6#三个单元层数分别29、30、32层;1#至6#住宅楼地下室层数为3层,建筑面积*****.06平方米;沿街商业及1#楼局部商业网点层数为2 、3层,建筑面积*****.88平方米;社区用房、物业用房及其他建筑面积2912.53平方米;地下商业负一层建筑面积*****.90 平方米;地下车库负二层,建筑面积*****.07平方米。该项目住宅部分已基本交付,公寓、底商及商业部分未完工。

(二)串城街项目

邯郸勒泰串城街项目位于邯郸市人民路以北、陵西大街以东、丛台路以南、丛台公园以西。该地块为商业用地,邯郸串城街项目总建筑面积 ******.9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设8栋,建设性质为商业、公建,建筑面积******.25平方米;地下二层,建设性质为商业、车库、设备用房,建筑面积******.72平方米。属于邯郸市重点工程,是由商业购物中心、品牌主力店、商铺、酒店、创意办公、SOHO公寓、电影院、剧场、冰场、健身、洗浴、美食广场及超大型地下停车场等多种业态组成的集购物、休闲、餐饮、娱乐、办公、旅游、文化为一体的综合性仿古项目,目前主体已基本完工,少部分商业已出售。

三、回迁及销售情况

截至2021年7月29日,项目回迁、已售、未售情况见下表(仅供参考,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为准)。

(一)勒泰家园项目

业态

整体情况

其中: 已售情况

已抵房情况

未售情况

总套数

预测绘面积

已售套数

已售面积

已抵房 套数

已抵房

面积

未售

套数

未售面积

1

2

3

4

5

6

7=1-3-5

8=2-4-6

商品房

981

*****.95

981

*****.95

0

0

0

0

回迁房

1243

******.49

1243

******.49

0

0

0

0

保障房

61

2909.35

61

2909.35

公寓

115

5002.06

102

4400.51

10

438.85

3

162.7

底商

67

7663.07

25

2414.46

27

3606.68

15

1641.93

储藏室

1316

*****.3

1297

*****.71

0

0

19

187.59

车位

1768

1060

25

683

地下商业

1

*****.28

1

*****.28

可售小计

5552

******.50

4708

******.12

62

4045.53

782

*****.85

(二)串城街项目

序号

楼号

总套数

预测绘面积

(m2)

可售

套数

可售面积 (m2)

已 售 套 数

已售面积 (m2)

已抵 套数

已抵房面积

(m2)

备注

1

1#楼商业

336

24,707.38

88

6,236.86

63

4,217.92

2

2#楼购物中 心

364

61,817.44

31

1,733.44

28

1,520.78

3

3#楼酒店公 寓

350

37,638.07

4

4#楼新清真 寺

9,898.15

5

5#楼餐饮区

54

4,256.50

44

2,525

5

234.06

18

1,053.58

6

6#楼

未建

7

7#楼始皇故 里

3

396.11

8

8#楼

1

4,906.67

9

9#楼观音阁

1

552.6

10

10#楼城墙

1

606.01

11

负一层商业

239

83,250.57

12

负二层商业 及车位

50

83,434.14

合计

1399

311,463.64

163

10,495.30

96

5,972.76

18

1,053.58

四、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勒泰公司整体资产清算价值资产评估金额为32.4亿元人民币,其中勒泰家园评估值11.61亿元人民币;串城街评估值20.3亿元人民币;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预付款、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值0.49亿元人民币。

五、投资方式

重整投资人以共益债的方式提供项目工程建设所需资金,负责对勒泰项目进行复工续建(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等,具体以重整投资协议约定为准),并按照约定收取利息。

重整投资人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一个月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投资方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a.投资方案概述;b.投资方式;c.债权调整及偿付方案;d.偿债资金的来源与保障;e.经营方案;f.方案执行;g.投资方案优势;h.有利于重整中债权人的其他事项说明(如有)。管理人将按照本招募公告及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制订《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勒泰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被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投资人应接受《重整投资协议》和重整计划的约束,并按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投资价款并履行其他相关义务。

六、招募具体事项

(一)共益债(复工续建部分)

1、资金用途

共益债资金用于勒泰公司项目工程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风险控制等一切与勒泰公司相关的营业事务),具体以《重整投资协议》为准。

2、募集金额规模

预计本次共益债募集资金规模约人民币10亿元,最终由管理人根据复工续建情况和投资人报名情况确定,相应利息最高不超过本招募公告发布时的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2倍。

3、募集款项的性质

本次募集系为债务人继续营业、复工续建、工程建设而产生的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条的规定,属于共益债务。

4、偿还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清偿。

(二)重整投资部分

1、完善勒泰家园及串城街项目后续未完工程及配套设施,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达到交房条件,并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2、重整投资人需根据尽职调查情况,结合勒泰公司的资产与负债情况,制订重整投资方案,确定偿债方式及数额,在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按照重整计划执行。

(三)重整投资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重整投资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重整投资人应当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具备履行共益债和重整投资的能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对管理人在本次招募公告发布前的履行职务的行为予以认可,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因管理勒泰公司所签署的合同、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及为了复工续建所招募的施工单位、造价单位、监理单位等。

4、为确保复工续建的顺利开展,管理人将在本次招募公告发布后继续招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与复工续建有关的招募活动,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应对管理人履职行为予以认可。

5、承诺接受本次招募条件,认可本次招募流程。

七、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重整投资意向书;

(?)股东会决议(同意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活动);

(三)重整投资人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资信证明(如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账户交易记录或其他财产证明、重大合同的履约事实等);

(五)《承诺函》,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都承担保密义务,并同意在中选后履行招募公告的内容。

八、尽职调查

重整投资人可对勒泰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可查阅勒泰公司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债权申报等明细资料。

九、保证金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需于2024年5月31日前交纳保证金共计*****万元,(户名:邯郸勒泰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账号:134*****801*********)。上述保证金用于担保重整投资人履行投资协议及重整计划等事项。之前报名的预重整投资人若有重整投资意向,本次需重新报名,之前缴纳的预重整报名保证金可直接转为本次重整保证金,不足部分需按照上述标准补足;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自中选之日起10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人未按书面投资协议履行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已交纳的保证金,取消其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三)管理人自确定重整投资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选重整投资人所缴的保证金(不计息)。

十、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17:00止;若报名期间内无人报名的,管理人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有权延长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93号,邯郸道历史文化街区二楼,联系人:赵律师,联系电话:180*****126

(三)报名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全部报名材料的,如有正当理由,可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管理人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期。

十一、重整投资人确定

(一)多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满足资格条件的,管理人将在法院监督下,以竞争性谈判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投资人进行评选。根据评选结果确定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候选名次,排名第一的意向重整投资人中选;

(二)仅有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且该投资人满足资格条件的,则确定该名意向重整投资人中选。

十二、特别提示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投资所产生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公告中关于勒泰公司的相关信息不构成管理人对实际情况的保证,投资人应自行完成投资尽调;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当然替代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重整投资人缴纳保证金并提交投资意向书等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勒泰公司现状进行投资,也视为对本次招募和评审程序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二)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本次招募;

(三)本次招募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管理人对招募公告内容有最终解释权,且有权就公告内容进行补充、变更;

(四)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公告中所列明的相关信息及说明等仅供参考,不作为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公告所载各事项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动,以管理人的书面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诚挚欢迎符合条件的各方投资人前来考察投资。

邯郸勒泰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勒泰城投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下载
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docx 下载
附件4承诺函.docx 下载
附件1重整投资意向书.docx 下载
附件3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邯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资人 重整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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