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一、招标条件
本 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编号:E
650*****010********)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水库总库容5344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887米,相应库容4737万立方米,死水位853米,死库容701万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为8兆瓦。工程为Ⅲ等中型,主要由大坝、溢洪道、导流兼泄洪冲沙洞、引水发电洞、电站厂房等组成。大坝建筑等级为2级,泄水建筑物和引水发电系统建筑等级为3级,电站厂房、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等级为4级。抗震烈度为8度,大坝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其他建筑物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大坝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标准为2000年一遇;电站厂房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其他永久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名称: 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范围: 包括完成红山水库信息化建设深化设计报告,建设信息采集体系、通信网络和网络安全体系、红山水库会商调度中心及机房和金沟河机房的信息基础设施迁移、闸门监控系统、平台服务、智能业务系统、完成与上级业务系统、业务应用系统及系统集成等工作。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红山水库信息化建设深化设计报告。 (2)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监测感知系统建设,在红山水库在建水雨情监测、大坝安全监测、闸门监控、视频监视等监测感知建设的基础上,对库区视频监控、闸门视频监控及安防监测、库区及下游影响区监控等信息采集设施进行补充完善;计算机网络系统建设,包括业务网和工控网;搭建算力基础设施,包括云平台和国产化云桌面系统;完善会商环境。 (3)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包括基础支撑组件、业务应用综合治理两部分,汇集工程全要素感知数据、业务管理数据和其他相关数据,形成支撑业务应用的支撑组件和数据资源。 (4)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包括建设水库一张图、水库水量调度系统、防汛会商、工程安全监测、闸门远程控制系统、巡查管护、移动应用、政务管理等业务应用,提升工程运行管理、防洪调度、水资源调配能力。 (5)网络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包括建设与管理应用相配套的网络安全防护设施,构建安全技术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服务体系,形成集防护、检测、响应、恢复于一体的安全保障体系。 上述工程范围内设计、采购、安装、调试,配套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集成、检测、等保测评、试运行、对发包人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验收、技术服务(含运维)、资料移交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担任过信息化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须提供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
3.投标其他条件:(1)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亏损。提供:近3年(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独立承担过信息化项目设计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信息化项目设计,联合体成员承担过信息化建设项目。须提供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投标人投标截止前5日网页查询结果截图)。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投标人投标截止前5日网页查询结果截图)。3)投标人未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 (4)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信息。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布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是自治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查询的唯一依据,在项目开评标过程中,在现场监督人的监督下查询。凡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用信息档案的,或提交的材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记录不符的,其主要人员的资格、业绩,投标人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定。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4年05月24日到 2024年06月13日
2.获取方式: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13日11:00
2.递交方法: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3日11:0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制作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登陆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不见面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首次使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注册账户并完善基本信息后,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入库及CA数字证书的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流程操作手册V1.1”。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新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操作(具体流程参见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水利投标单位培训视频”、“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3、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 |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乌鲁木齐东路53号 |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36号瑞昌大厦1301室 |
联 系 人:张文献 | 联 系 人:胡腾飞、徐晓芹 |
电 话:159*****325 | 电 话:0991-*******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