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环线公路工程(一期)交通信号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西环线公路工程(一期)交通信号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化市西环线公路工程(一期)—交通信号灯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2]18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奉化市交通投资公司,招标人为奉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交通设施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大成路至宝化路段(K6+144.5—K9+250)。
规 模:机动车信号灯29套,人行横道灯11套,标杆各12套。
项目总投资 :约7.5989亿元。
工程控制价 :39.9931万元。
计 划 工 期:5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大成路至宝化路段(K6+144.5--K9+250)3.1公里内的交通信号灯工程。
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质 量 要 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包括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审核通过,且电子信用证已在奉化登记。
3.1.4 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60周岁以下临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安全员:1名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2.2 拟派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基本信息及证书信息已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无在建项目(详见奉建[2014]195号文件);
3.2.5拟派专职安全员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规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11年6月1日起至今未被检察机关列入行贿犯罪记录名单;
3.4投标人应认真学习《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并受此规范约束。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申请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6月27 日9时至2016 年7 月1日下午16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楼),持奉化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交易员证(未办理上述二证的非奉化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向奉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进奉登记后方可向本中心申请办理,对已办理临时证的也需按同样方式重新办理,文件请查阅下载专区)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捌仟元整
形 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收 款 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奉化中山支行
5.2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7 月1 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联系电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7月21 日9 时00 分,地点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楼开标厅一)。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6年6月27 日至2016年7 月1 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奉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奉化市长汀路388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138*****880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
传 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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