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零星工程项目企业库公开招标公告
某部零星工程项目企业库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部零星工程项目企业库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大东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4日 14:3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05月3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21室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14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新宇、姜北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许先生,199*****046;项目监督人:李先生,电话:186*****637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新宇、姜北,024-********,lnzb119@163.com |
项目概况
某部零星工程项目企业库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2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KEDTZ-G1003
项目名称:某部零星工程项目企业库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范围 | 项目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某部零星工程项目企业库 | 10-50万零星工程项目施工,以招标方实际委托事项为准 |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 | 1年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0万元
3.本项目确定3家供应商入围。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六)指定1名长期、稳定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建造师证书和通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并持有职称证(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等);其他人员(五大员)配备齐全长期、稳定,有相应证书;(七)做出承诺(不得随意在服务区域内拍照、摄像,不得将服务区域内任何信息及工程图纸、施工方案透漏给无关人员和单位);(八)本项目严禁挂靠施工,且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取消入围资格并列入采购黑名单。(九)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4日 至 2024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21室
方式: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证书、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承诺、不挂靠分包转包承诺、军队采购网入库截图。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lnzb119@163.com 。如投标人无法采用线上递交报名资料,携带资料赴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
联系方式:许先生,199*****046;项目监督人:李先生,电话:186*****6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周新宇、姜北,024-********,lnzb119@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新宇、姜北
电 话: 024-********
标签: 零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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