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州镇高山村路灯工程选取预算审核编制单位、结算审核、财务竣工决算审计的邀标公告

关于新州镇高山村路灯工程选取预算审核编制单位、结算审核、财务竣工决算审计的邀标公告

一、业主单位:儋州市新州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新州镇高山村路灯工程建设项目

三、项目内容:高山村路灯工程建设。

四、邀请范围:

(一)预算审核单位

(二)结算审核单位

(三)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单位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范围中的1个事项进行投标。)

五、资质(资信)要求:

(一)预算审核单位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 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资质;

3.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结算审核单位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资质。

3.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单位

1.本比选项目要求参选人能独立承担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法人或者分所,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

2.本比选项目要求参选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参选单位及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

4.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参选单位及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5.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报价函(下浮报价,杜绝恶意报价,最终中标单位按预算审定相关编制服务费签订合同)等材料(以上证书和材料,提交盖章复印件)至儋州市新州镇人民政府人大联络室(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报名材料)。

七、选择办法:

1.由业主单位对报名单位进行审核与评选,择优一家报名单位为本工程的中标单位。

2.确定的中标单位将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八、报名地点:

1、地 址:儋州市新州镇人民政府人大联络室(儋州市新州镇红旗街29号)

2、联 系 人:陈工

3、联系电话:(0898)********

儋州市新州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财务竣工决算 结算审核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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