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博汽车科技有限公司3吨货梯井道建设招标公告

诺博汽车科技有限公司3吨货梯井道建设招标公告



诺博汽车科技有限公司3吨货梯井道建设项目



寻源单号:RFP240*****015
报名联系人:许冰倩

发布时间:2024-05-25 18:13:13
报名联系电话:186*****669

公示截止时间:2024-06-20 17:00:00
办公电话:0312-*******

项目所在地:江苏省张家港市
品类:土建总包


距离报名截止还剩: 24天8小时52分钟33秒





寻源内容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诺博汽车科技有限公司3吨货梯主要用于张家港诺博科技生产活动,在已建成厂房室外建设电梯井道,井道基坑。由建设单位带方案投标。
本工程采取交钥匙工程形式,包括井道设计、建设、售后服务等。



投标主体报名要求

一、技术要求
井道要求:
1.投标方需依据招标方提供的地质勘察文件预估基坑及钢结构地基。中标后,招标方,电梯厂家,投标方共同确定井道尺寸及井道要求,并投标方提供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所设计的钢结构井道施工图纸并盖章,保障本项目使用安全性;
2.井道设计及建设应符合GB/T 7025.1-2023 中室外类电梯井道建设要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电梯层门和井道耐火极限的要求。并不得装设与电梯无关设备、电源及无关孔洞;
3.井道距地面高度约为15m。井道必须垂直,井道水平尺寸为最小净空尺寸,且在30m高度以下垂直误差为 0~25mm;
4.电梯厅门,呼梯显示预留洞及其它孔洞在电梯安装完毕时需进行回填装修;
5.基坑深度≥1.6m。基坑内须防水,且不得当做积水坑使用;
6.井道外包板形式,颜色需与主体厂房一致,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外板采用0.6mm厚若银灰色780板型钢板,两面均涂刷环保型防腐漆。
7.井道内板采用0.5mm厚1038板型热镀铝锌钢板,两面均涂刷乳白色环保型防腐漆。
8.井道内外包板之间采用75mm厚容重不小于16Kg/m3离心玻璃棉,防火A级,纤维直径≤7μm,导热系数≤0.045W/m.K,内侧设高强防潮防腐贴面,贴面朝向内板。高强防潮防腐贴面防火性能B1级;
在张家港设有服务网点,保证24小时服务,可快速响应,要求1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异常处理完毕;
完成政府相关部门所要求的手续,确保建设过程中及建设完成后招标方不因手续问题被政府部门要求停工、整改、处罚等;
质保期:1年。

二、投标主体资质要求
1.注册资金≥500万元,成立时间≥3年;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投标主体业绩要求
近3年3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四、报名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慧采云平台注册报名:地址为:https://srm.gwm.cn,注册成功后可根据项目名称,按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2.如无法在招标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报名联系人。

3.如对本项目有技术疑问或想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可将问题分条描述清晰,发送至(zbgys@gwm.cn)。邮件中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邮件主题须注明项目名称、报名联系人,如XX项目疑问XX收,将统一进行答疑回复。



五、意向金
投标意向金:100(大写:人民币壹佰元整)

1.报名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报名前须自行详细查看并判断资质及业绩符合性后,再进行报名,投标意向金缴纳后不予退还,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任意环节因招标方原因取消的,可办理投标意向金退款(若供应商已办理开票将不予退款),如果不能准确判定可询问报名负责人;

2.收费项目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交款凭证。

3.开票要求:在长城慧采云平台登录后首页(https://srm.gwm.cn)右上方【公告信息】查找意向金开票信息模板,按照要求填写后将EXCEL版发至gfzbb@gwm.cn,开具后“51发票”直接将发票链接回复至邮箱中。

注:

①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如需开具发票抬头为公司的发票,需出具加盖该企业公章的委托个人代付的说明文件,否则无法开具发票;

②发票开具完成后,意向金不再退还。

③贵司提供发票信息后,大约25个工作日左右开具电子发票并发至邮箱,请耐心等待,若超过25个工作日未收到发票,发票问题请电话联系0312-*******,逾期未查收导致发票无法报销的,不再重开。

其他:

①原则上以公司交款为准,即公对公账户;注册成功后汇款至以上账户;

②交款行为仅在此账户有效力,我司不存在其他任何代收账户;

③请不要相信任何个人或公司的交款要求,以防上当受骗!




发布媒体

本次信息发布只在长城慧采云平台网页、微信公众号“长城控股招标中心”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遇信息调整最终以长城慧采云平台公示报名内容为准。




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集团举报渠道

邮箱:gwlianjie@163.com(集团纪检组) gwco@163.com(董事长办)

QQ:**********(集团纪检组) 微信:gwlianjie(集团纪检组)

手机/短信:137*****088(秘密特工组)

电话:0312-*******(集团纪检组) 0312-*******(董事长办)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董事长办公室/监察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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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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