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人民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移动检查信息化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第七人民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移动检查信息化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本项目于2024年5月24日上午9:00时,在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天府院区)进行采购评审工作,因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宣布本次采购活动失败。现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本次挂网比价。

一、项目名称:医院感染管理移动检查信息化服务(二次)

二、项目编号:CGB2024-13

三、项目概述:

本项目预算1.98万元,最高限价1.9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四、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技术参数、服务、商务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技术参数、服务要求:

1.对人员和权限进行管理,每位员工提供至少一个帐号。

2.提供医院感染相关指南、标准、文献并定期更新。

3.提供线上培训、考核功能。

4.提供医院感染管理移动端督导功能,可自行设定督导表内容。

5.提供质量管理工具开展医院感染管理持续改进功能。

6.能在移动端对所有临床、医技、平台科室进行督导,并将督导结果进行统计、分析(问题类别排名分析、科室问题类别构成分析、督查得分及排名、督查条目分析等统计分析报表)。

7.医院感染重点环节(手术、导管、尿管、气管插管、多重耐药菌等感染防控)、重点部门(手术室、血透室、ICU、消毒供应中心口腔科内镜中心、新生儿科等)专项督导模板。

(二)商务服务要求:

1.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一次性付100%款项。如因供应商提供违法的增值税发票,致使采购人受到税务机关的查处或罚款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供应商单方面负责,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2.售后要求:

①供应商需安排指定售后服务人员与采购人对接,若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使用故障须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理或咨询相关操作问题,售后服务人员须对采购人提供电话咨询服务,若电话咨询服务无法协助采购人解决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故障,则供应商需在30分钟内派遣维修人员到场排除系统故障,并做好书面记录,现场维护次数不限。

②若系统本身发生故障,供应商需保证在1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恢复系统正常使用。

③供应商每年进行不少于4次系统巡检,每季度不少于1次。如采购人需求增加,供应商须根据实际需求增加巡检次数。

④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中和合同结束后均需对系统中我院产生的所有数据严格保密,不得私自外泄。若供应商出现以任何方式向我院工作人员行贿或有泄漏我院所有信息数据的行为,我院有权无条件立即解除同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我院因此受到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情节严重的,我院将追究刑事责任,并将供应商的违法情节对外公布。

3.项目交付的时间、地点、服务期限:

时间:合同签订之日当天进行交付;

地点: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天府院区

服务期限:一年

4.验收的标准:

按照采购公告的技术指标和商务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项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违约责任:

①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②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③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自行解除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④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转包,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将项目转包他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7.其他要求:

无。

六、比价方法:

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需不少于3家,在完全满足采购人技术/服务、商务服务要求的基础上,价格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小组采取随机方式推荐成交供应商顺序。

七、比价需提交的资料及注意事项(响应资料正本一份即可,无需副本):

(一) 比价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提供2024年5月24日以后的“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并下载打印。(信用信息资料图片要求模板见附件),查询方法:登陆“信用中国官方网站” →搜索条内输入公司名称并点击查询→点击界面上出现的公司名称→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下载并打印出相关信用信息资料即可);

6.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7.技术/服务响应表(格式详见附件);

8.商务响应表(格式详见附件);

9.比价公告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承诺函及其它内容资料(格式自拟)。

(二) 注意事项

1.比价资料1-5项为资格响应部分,缺一不可,须全部加盖供应商公章,若出现资料不齐、内容与采购公告要求不符、未按规定签署及盖章、材料过期失效等情形,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响应资料一律不接受澄清、修正)。

2.评审过程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供应商合计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3.比价资料内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递交(封面、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格式自拟)。

4.本次采购的所有内容均以公告形式在网上公开发布。

5.我院对供应商围标、串标和欺诈等行为依法予以追究并向社会公布,且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的竞争。一旦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活动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

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8.在本项目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企查查或天眼查等第三方渠道对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进行关联性审查,采购人有权对审查提示的风险事项做出相应的结果处理。

9.其余相关事宜,按照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相关内控制度并参考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八、比价资料收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17:00。收件成功即视为供应商报名成功。

九、比价资料收件地址:比价资料必须在比价资料收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天府院区)采购管理办公室******室(双流区双兴大道1188号综合楼七楼),项目咨询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8-********,张老师。报名咨询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8-********,王老师。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比价资料恕不接收(不接受邮寄资料,供应商需到现场报名并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十、比价时间:2024年5月31日,上午9:00时(供应商无需到达比价现场)。

十一、比价地点: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天府院区(双流区双兴大道1188号综合楼七楼******室)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4年5月24日



附件1

承诺函

致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 )参加医院感染管理移动检查信息化服务项目(二次)的采购活动,现承诺: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二、截至比选/比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也无接受国家各级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四、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无属于应当回避情形。

五、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前期未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活动 。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医院感染管理移动检查信息化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活动。代理人在本次参加货物/服务采购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务,我公司均予承认,并作出如下声明:

1、我方无条件认可《采购公告》中的相关内容。

2、 我方将严格按《采购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比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供应商全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代 理 人: (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后)

附件3

报价函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项)

最高限价(万元)

报价(万元)

备注

1

医院感染管理移动检查信息化服务项目(二次)

1

1.98

合计(万元)

小写:

大写: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运输、安装、税金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采购要求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如适用)。

3.超过单价限价的报价无效

4.报价函有多页的,须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5.上表中的“报价合计”金额仅作为本项目评审使用,实际结算金额根据项目情况单价与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如适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4

技术参数/服务响应表

采购公告要求

供应商应答

偏离(若有偏离请逐条写明)

备注

是否完全响应采购公告第五条、第一点“技术参数、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

□偏离

本项目技术服务为实质性要求,若不能完全响应视为比价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5

商务响应表

采购公告要求

供应商应答

偏离(若有偏离请逐条写明)

备注

是否完全响应采购公告第五条、第二点“商务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

□偏离

本项目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若不能完全响应视为比价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6

“信用中国”查询记录资料要求如下:请提供以下样式的截图资料。(要求截图完整,能够显示右上角“生成时间”及其他相关信息。)1716770067246.jpg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服务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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