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万达城销售物业26#-2地块夜景照明工程招标
延安万达城销售物业26#-2地块夜景照明工程招标
延安万达城-住宅四期
一、招标人:延安万达城置业有限公司
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延安万达城项目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四开区26#-2地块规划用地面积70,566㎡,规划总建筑面积211,325.06㎡,地上建筑面积173,510.01㎡,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65,716.00㎡,配套建筑面积364.00㎡,底商建筑面积7,430.01㎡,地下建筑面积37,815.05㎡。规划业态有地下车库,洋房、小高层、高层住宅、LOFT公寓、底商。
2、招标事项:延安万达城销售物业26#-2地块夜景照明工程招标
3、标段划分:1个标段
4、招标范围:
延安万达城销售物业26#-2地块夜景照明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供应、安装、调试、检测及质量保修期内维修保养等工作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涉及的相关措施费用等,并包含招标范围未尽述之施工图纸上反映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图为准),直至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
特别说明:
1、自行办理在工程所在地开展施工所必须办理的一切行政许可文件及承担相应费用,合同价款中包含本工程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所需的一切检测费用、验收费用及由此引起的所有工程量变更。
2、本合同范围内的相关政府部门或其他部门的送检、报检、报验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专家费用、评审会费用(如有)、各项协调费用、分批次入伙设备及电缆维护运行费用、分批次入伙设备及电缆试验检测费用、分批次调试费用等,以上内容不限次数,直至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5、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6、工期(暂定):
6.1、26#-2地块暂定分为三个批次移交,具体工期如下:
(1)第一批次:6#~9#、11#,绝对施工工期为:60日历天
开工日期:2024年09月01日
完工日期:2024年10月10日
完成标准:第一批次亮灯
(2)第二批次:1#、2#、12#、14#~16#,绝对施工工期为:121日历天
开工日期:2024年09月01日
完工日期:2024年11月20日
完成标准:第二批次亮灯
(3)第三批次:3#~5#、10#、13#及底商,绝对施工工期为:303日历天
开工日期:2024年09月01日
完工日期:2025年05月30日
完成标准:整个地块亮灯
6.2、工程正式移交日期为:
(1)第一批次:2024年10月30日(6#~9#、11#)
(2)第二批次:2024年12月30日(1#、2#、12#、14#~16#)
(3)第三批次:2025年06月30日(3#~5#、10#、13#及底商)
自本工程施工开始至整体工程综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项目移交完成。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经业主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或通知)为准。
三、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以采用资格预审形式,意向投标人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万达招采平台),经招标小组评审合格后才有资格参与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如下:
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注册年份:截止至公告发布日期不少于3年(不少于2021年3月)。
3、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
4、年营业额:近3年平均年营业额大于等于500万元。
5、安全许可证:是否合法并在有效期内
6、财务表现:递交近3年的财务报表, 证明:
(1)目前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和长期盈利能力;
(2)有充足的经营现金流。
7、类似项目经验:提供近3年作为独立中标人成功地和实质上完成的3个业绩合同复印件,要求:类似项目指标的额不少于100万元,施工面积不少于8万平米的工程
8、拟派的项目经理:可派往招标人开发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本公司的固定职员(必须提供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且具备以下条件:
(1)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2)项目经理管理过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
特别声明:不允许其他单位注册的项目经理以任何形式在本工程担当项目经理,不允许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再担任其它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投标人将本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
9、履约情况:是否满足如下情况:在递交申请文件前3年内争端和诉讼已经全部按照该合同的争端解决机制解决,对申请人无新的上诉。目前没有悬而未决的诉讼(承诺函)。
四、支付方式(按入伙批次支付):
1、与业主签订本合同后,专业承包商须按规定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履约担保的形式为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样本详见本合同附件)。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至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第30日届满。如合同期限延长,则履约保函有效期相应顺延。同时根据预付款比例提供相应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为合同价款的5%,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详见本合同附件。业主收到相应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后,向专业承包商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
2、当专业承包商完成整个工程进度的30%、60%、90%时,经业主确认合格后,业主分别向专业承包商支付至已完产值的60%作为进度款;
3、工程完工且通过联动调试,经业主确认合格后,业主向专业承包商支付至已完产值的75%作为进度款;
4、工程全部完工,经业主、监理、设计、总承包商共同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业主向专业承包商支付至已完产值的80%作为进度款;
5、整体工程竣工并向业主移交后,专业承包商提交竣工图和其他一切有关资料、结算书签订并提交包括保修金在内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视项目实际情况)后,业主向专业承包商支付至经业主审批确认结算总价97%的进度款,结算总价的3%作为保修金由业主留存;
6、保修期从整个地块全部正式移交开始计算后满两年、保修工作完成并经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管理公司验收确认无任何遗留问题且保修完成证书发出后14个日历天内,业主向专业承包商一次性无息支付除防水工程质量保修金之外的剩余的相关质保金。保修期满两年防水工程质量保修金可采用质量保函替代。
7、防水工程进入保修期后满五年,专业承包商履行质量保修义务并经业主书面确认,业主在扣除专业承包商的质量缺陷造成的索赔及雇佣其他施工单位修复费用后14个日历天内,无息支付剩余全部防水工程保修金(无息)或返还质量保函。。
备注: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024-05-07 17:30:00
联系人:冯苗苗 联系电话:158*****700
根据下列要求进行上传附件,否则招标方有权直接对报名单位进行不合格处理。要求如下: 1、报名资料要求的不管是否带有“*”都需要填写上传,特别注意“合作承诺函”“宣读视频”“模板里要求的承诺函”必须上传; 2、财务报表要求审计公司出具的整个文件的扫描件或上报政府财务局的审计报表,需要有审计所的章和审计人章,包含利润及分配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命名为“年份+财务审计报告”,合计共三个分别上传;财务报表数据填写单位为“万元”; 3、可派项目负责人需上传其本公司近半年社保证明、个人纳税证明及管理过的业绩证明文件; 4、上传的合同扫描件应为完整的合同扫描件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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