饱和盐水钻井液降失剂类抗盐降失水剂、改性淀粉采购公告
饱和盐水钻井液降失剂类抗盐降失水剂、改性淀粉采购公告
江苏长江地质勘查院金坛直溪、丹徒地区关于饱和盐水钻井液降失剂类(抗盐降失水剂、改性淀粉)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长江地质勘查院金坛直溪、丹徒地区关于饱和盐水钻井液降失剂类(抗盐降失水剂、改性淀粉)采购。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采购数量:抗盐降失水剂预计约150吨,改性淀粉采购预计约150吨,最终以甲方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4.控制价:抗盐降失水剂*****元/吨,改性淀粉7800元/吨。
5.交货日期:按甲方工程进度分批交货,收到甲方通知3日内送到指定地点。
6.交货地点:金坛直溪、丹徒地区。
7.技术要求:抗盐降失水剂类产品除需满足钻井液用抗盐抗温通用技术条件Q/SH********-2009的技术指标外,还需与纤维素及淀粉类良好的互补性;改性淀粉采购需符合GB/T5005-2010规范。提供产品合格证。
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
9.中标通知方式:书面通知中标人。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钻井液材料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
2.财务要求:投标人要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政处罚等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问题。
5.提供全部标的物第三方检验报告,提供文件(需盖章)的扫描件。
6.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存在利益关系,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领导和关键岗位人员持有投标人股权、在投标人中任职、存在亲属关系等。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投标人投标
凡有意参加者,请将详细报价信息、投标资料邮寄或自行送达到南京市栖霞区尧新大道5号515室。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发布网http://js.ccgc.cn/
五、主要日程安排
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4年5月31日下午15:00前,将投标材料邮寄或者人工送达的方式,送至南京市栖霞区尧新大道5号。
2.开标:2024年5月31日下午15:00在中煤长江地质集团5楼会议室开标会议室开标。
递交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尧新大道5号。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视情况在公司官网发布通知。
六、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长江地质勘查院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新大道5号
联系人:刘晓梅 电话:025-********
七、采购监督部门
纪律检查部 电话:025-********
附件 :
标签: 改性 水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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