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兴隆路(兴联路-裕城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开福区兴隆路(兴联路-裕城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开福区兴隆路(兴联路-裕城路)道路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投[2005]19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区兴隆路(兴联路-裕城路)道路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开福区

3、建设规模:兴隆路南起芙蓉北路,北至兴联路,线路全长2296米,路幅宽度36米,设计车速为40km/h,为城市次干道。本次实施范围为兴联路-裕城路段,长度为1930米。工程造价约7100万元。

4、招标范围: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照明工程以及相应的市政和城管等一体化配套设施等(详见各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监理范围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的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监理服务期:合同生效后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施工阶段至竣工验收至工程档案移交至保修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约300日历天;

9、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 号文件规定,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3人。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无在监项目或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最多只有1个在监项目。

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总监代表的设置,在不低于最低人员配备的基础上由投标人自定。

6、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企业拟任监理员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7、拟任本次投标总监、总监代表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本企业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上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8、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2、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7月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以不署名的方式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电子文档中不得透露投标人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等。

2、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澄清等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18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屏幕。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兴盛 道路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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