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河道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NJ********001
招标人南京市秦淮区建设局建设项目东风河上游河道整治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综字(2007)3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该工程项目的总投资规模两岸护砌、大明西路及永乐路束水口改造、岸坡绿化等、投资额180万元(建筑面积和投资额)。

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本招标工程概况:

⑴工程项目名称:东风河上游河道整治工程

⑵初步发包方案编号: ********

⑶工程地点:南京市秦淮区

⑷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⑸建设内容:河道整治及附属

⑹建筑面积:长约263米

⑺工期要求: 60天(日历天)

⑻工程合同估算价: 约180万元

⑼划分 一 个标段

⑽招标内容:施工(河道整治及附属工程)

报名资格条件:

① 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②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及以上

资格条件中需提供的主要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其它资料(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现场投标报名的时间:自 2007 年 3 月12日 16 时 0 分至 2007年 3月19 日 11 时00 分止,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

资格审查方法:

① 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② 本工程按372号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条件;其中必选条件为(一)至(八),可选条件为(九)至(十)。(以下类似工程是指工程近三年以来承担过工程造价180万元河道整治及以上的工程)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五)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六)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七)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九)企业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

(十)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按第②款中第(九)至第(十)的逆顺序减少可选必要合格条件要求,重新发布招标公告,重新进行资格预审,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当合格的投标报名人数量超过九家时,

本工程不随机抽签,将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其它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做到的事项:

①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②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经理不得有一个以上合同价款在2000万元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或不得有二个以上合同价款在2000万元以下的在建工程项目);

③开标时,本工程各潜在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

④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⑤本工程如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⑥资格预审过程中涉及到本市的企业信誉、业绩方面的情况,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该部分业绩材料企业可不再提供原件)。

联系人:周蓓
电 话:***-********
E-mail :
传 真:***-********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地址:广州路183号东边门3楼310房间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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