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革命纪念馆一层西侧架空层外幕墙及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延安革命纪念馆一层西侧架空层外幕墙及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延安革命纪念馆一层西侧架空层外幕墙及室内装饰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革命纪念馆一层西侧架空层外幕墙及室内装饰工程已由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延发改投【2012】3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安革命纪念馆,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筑总面积2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封闭幕墙861.8平方米,其中:全玻璃幕墙441.16平方米,电动开启玻璃幕墙369.64平方米,石材柱幕墙51平方米,室内地暖、通风设施、监控、消防设施、照明以及活动展板等。项目概算总投资681万元,不包括前期及其他费用。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监理各划分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应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施工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报名时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均为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叁份,外省企业入陕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3.2、监理标段: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其中项目总监为建筑工程省级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报名时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均为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叁份,外省企业入陕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6年6月27日--2016年7月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休息),地点为延安市宝塔区嘉陵大厦写字楼B座7楼,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 7月 6 日18时00分,地点为延安市宝塔区嘉陵大厦写字楼B座7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单位:延安革命纪念馆
八、招标代理单位:陕西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尚芳芳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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