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采油厂2024消防设施检测维保框架项目标段二招标公告

清河采油厂2024消防设施检测维保框架项目标段二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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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采油厂 2024 消防设施检测维保框架项目(标段二)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0655)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清河采油厂 2024 消防设施检测维保框架项目(标段二)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9 万元(不含税),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胜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厂会议楼、档案室、联合站(3 处)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干粉灭火系统根据
检测结果进行检修(根据一标段的检测结果进行检修,有问题就检修);对档案室 6 具 6 公
斤超细干粉灭火装置、9 具 20 公斤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检修;5 套原油储罐烟雾灭火系统进行
检修;16 个接转站的 71 套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5 套原油储罐烟雾灭火系统进行检修,
以及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水炮灭火系统等开展维保工作。每年一次原油储罐半固定式泡沫灭
火设施检修,每年一次消防栓、消防水炮系统保养,检查完好情况,其他设施出现问题随时
进行维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河采油厂 2024 消防设施检测维保框架项目(标段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清河采油厂 2024 消防设施检测维保框架项目(标段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社会
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服务类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2)2021 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消防设施检测维保等相关业绩;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
常名录。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
(1)持有其所在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90 天(含)
内任意时间);
(2)项目负责人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3.2.2 其他人员
(1)持有其所在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90 天(含)
内任意时间);
(2)至少配备注册消防工程师 1 人、消防设施操作员初级及以上 4 人。
3.3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2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单位,需关注微信公众号【胜利监理
招标代理中心】,在下方菜单【会员服务】中点击【公司登记】,正确填写公司信息并提交。
查验通过后,点击“招标服务—微信报名”,输入项目编号,提交文件购买材料进行缴费。
缴费成功后自动生成文件费电子发票。4.2 确认参与投标后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文件:
(1)获取时间:2024 年 5 月 27 日 8 时 30 分—2024 年 5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2)获取地
点: 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3)文件售价:每套人
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查验以下电子版资料。此阶段的查验不能替
代资格后审时的专家评审。达到以下要求后,向其发售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格式自拟,授权内容须包含文件购买(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2)营业执照;(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所在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 90 天(含)内任意时间),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相关资格证件。(4)2022 或 2023 年
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
表的扫描件(投标人系分支机构的,以其总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5)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证明材料。(6)业绩证明材料。(7)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查询截图(服务类
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二楼开标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3.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购买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
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
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诫勉谈话、警告、或通报批评的处
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党群工
作室(纪检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
地 址: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太平西路北清河采油厂
联 系 人:张在静
电 话:13706362480
电子邮件:qhcyczt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
联 系 人: 张博瑞
电 话: 18266660929
电子邮件: sljlhd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设施检测 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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