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德配售型保障房项目林语路地块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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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05-27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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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TY******-GC4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润德配售型保障房项目林语路地块一期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备案流水号:******08220102*****862)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润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润德配售型保障房项目林语路地块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人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等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方案、施工图设计;景观方案、施工图设计;室内装饰装修方案、施工图设计;BIM设计(地下部分);新建人防工程、主体工程、精装修工程、景观绿化外网工程、智能化网络工程、有线电视工程、临电正式电工程、消防工程等,工程总承包施工工作内容为设计施工图纸涉及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

2.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其中保障房建筑面积******㎡,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8512㎡,地下建筑面积*****㎡。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芳草街以东,泰瑞街以西,长春水投集团办公楼以南,林语路以北。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10日。

设计周期:

规划及建筑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份数和提交时间: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周期10天;初步设计设计周期10天,施工图设计周期20天;方案提交A3文本 6 本及电子文件,提交印章齐施工图全文本15份及电子文件。

景观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份数和提交时间:建筑方案确定后设计开始,方案设计周期10天;初步设计周期10天,施工图设计周期10天,方案提交A3文本 6 本及电子文件,提交印章齐全施工图文本15份及电子文件。

装饰装修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份数和提交时间:建筑方案确定后设计开始,方案设计周期10天,初步设计周期10天,施工图设计周期15天,方案提交A3文本 6 本及电子文件,提交印章齐全施工图文本15份及电子文件。

海绵城市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份数和提交时间:施工图设计与景观施工图设计同步开始,初步设计周期10天,施工图设计周期15天,提交印章齐全施工图文本15份及电子文件;

幕墙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份数和提交时间:建筑方案确定后设计开始,初步设计周期5天,施工图设计周期15天,提交印章齐全施工图文本15份及电子文件。

BIM设计份数和提交时间:建筑施工图完成后设计开始,设计周期15天,提交印章齐全文本10份及电子文件。

以上设计内容初步设计成果提交A3文本 6 本(包含概算)及电子文件。

以下设计部分由施工单位进行专业深化设计:包含但不限于车位线及地下标识设计、楼体亮化工程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抗震支吊架设计,建筑施工图完成后设计开始,设计周期15天,提交印章齐全施工图文本10份及电子文件。

以上各项设计总周期累计不得超过65天。

2.6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地方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材料设备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项目投资估算:*****.7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本次招标各标段投标人资质须相应符合以下①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能力。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投标文件可以由联合体牵头人编制并盖章。

3.5 投标人须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近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身份参与的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总承包或设计业绩,或者近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与本项目类似的施工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拟派出1名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投标人须拟派出1名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施工人员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施工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均应无在建工程。

3.7 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8 本项目拟配备的所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2023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9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0 企业业绩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认定: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同时,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材料。

3.11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2023年)内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如投标人为 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①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 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 年-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1.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3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4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6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5月27日11时00分至2024年5 月31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用户需要: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 月19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7开标室。

5.2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和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 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 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 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远程 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 ”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 的指令在 60 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及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提交投标保证金。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长春润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安庆北路388号自立街道办事处208室

联 系 人:李卓伦

电 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汽开区车城万达A2-1栋14楼

联 系 人:贾晶晶

联系电话:0431-********189*****902(办公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

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EPC工程 保障房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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