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机场消防系统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机场消防系统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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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长春机场消防系统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A-BS05-DL-2024064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机场消防系统维保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消防系统维保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机场消防系统维保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机场消防系统维保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
料: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满足《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并
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系统(shhxf..119.g0v.cm)中备案的截图,且服务类型包括“消
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3,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现场主管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合同金额150万元(含)及以
上的消防系统维保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正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项目范围和
内容,合同年限,双方签署页,各页需加盖公章,如所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需提
供用户证明文件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招标人保留核实证明文件原件及真实性的权
利:
3.5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
量问题,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ttp:/2xgk.court,go.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m,g5xt.gO,cm)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尖
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上述网站的截图(需显示被图日期)并加盖授
标人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单位的报名,
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7投标人须提供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钠记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7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3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在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7室(详细地址)或邮寄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或将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df2x05@163.com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机场消防系统维保项目已由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采购,项日
业主和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白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长春机场消防系统维保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实施地点为: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22本次招标范围为: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消防系统维保、抢修服务。
招的
2.3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2年。
2.5预算金额:2212677元/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贵任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
营业执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标人须满足《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并
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shhxf.119,gO,cm)中备案的截图,且服务类型包括“消
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3.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现场主管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合同金额150万元(含)及以
上的消防系统维保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项目范围和
内容,合同年限,双方签署页,各页需加盖公章,如所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需提
供用户证明文件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招标人保留核实证明文件原件及真实性的权
利:
3.5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
量问题,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2x欧,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sxt.0.cm)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上述网站的截图(需显示截图日期)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单位的报名,
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7投标人须提供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0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7日9:00时至2024年5月31日16:00时,每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顺义区
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7室(详细地址)或邮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或将资料扫
描件电子版发送至dFzx05163.com进行招标文件获取(邮件主题格式必须为:xx项目-xx
单位报名资料,邮件正文必须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收件地址等),提供如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根委托
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须盖
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标段)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8日9时00分,地
点为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投标人可以将投标文件邮寄至代
理机构处,投标人自行承担文件邮寄风险并保证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子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m.cebpubservice..com)、元博网采
购与招标网(https:/w,chinabidding..cm/)上同步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机场路3500号
邮编: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431-77785229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1号国翼中心1号楼3层
邮编:101300
联系人:吴工、张工
电话:010-89496149
代理机构的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号:532907032510706
各注:1: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使用用逾:供应商汇款后,须在规定的获取文件的时间
内将汇款回单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该账户仅限购买文件)
2: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是本项目指定的、唯一的、合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发
布此公告。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转载、修支此公告或利用此公告从事非法活动,
违者必究。
3:只有在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了本项目比选/招标文件并填写了“购买文件
记录表/报名登记表”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3500号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431-777852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院国翼中心11号楼307室

联系人:张工、吴工
电话:010-89496149
电子邮件:dfzx05e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乎程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专用章
AU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系统维保 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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