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投诉处理公告2024年第2号重
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投诉处理公告2024年第2号重
一、项目编号:NNZC2023-G1-******-GXRT(重)
二、项目名称:江南区苏圩镇纸箱加工厂项目(设备类)(重)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山东隆奇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68号华润置地 广场南区A3-2号楼802室
被投诉人: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人民政府,广西润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团结路8号,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401号南宁航洋信 和广场1号楼十五层1531号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当 事 人:/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 :采购人与“中标人”存在前期沟通、交流违法情况。
投诉事项2 :被评审为“审查结果不符合”的理由不合理。
投诉事项3:采购人与“中标人”可能存在关联。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处理依据:1、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投诉人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及第二十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3在提起投诉前未依法进行质疑;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事项1、2、3。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
2024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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