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住建发〔2024〕16号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东住建发〔2024〕16号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在建项目: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24〕2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桂建办〔2024〕3号)、《防城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后企业安全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防安委办发〔2024〕6号)等文件要求,全力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和遏制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项目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节后建筑工地复工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期。建筑工地长时间停工造成施工现场危险源受控状况不明,而且春节过后,一些新进人员、转岗人员容易出现思想松懈、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极易造成复工安全事故发生。全国两会”将于3月初召开,在这个关键时期,确保安全稳定、营造良好安全环境,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在建项目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艰巨任务和严峻形势,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国家、自治区、防城港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切实把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迎新春、保平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狠抓事故防控,扎实做好春节后安全复工复产各项工作,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稳定环境。
二、全力抓好项目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工作
(一)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六个一”。各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切实可行复工复产计划、方案,严格项目复工前安全管理。复工复产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履职,召开一次节后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作专题部署,制定一个周密复工复产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对安全生产进行全面部署强调,开展一轮全员安全生产和消防培训教育特别是加强对新上岗人员和转岗人员的培训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做到有备无患,开展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简称“六个一”)。根据市安委办的工作要求,施工企业(总承包企业)主要负责人还要签订《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承诺书》(详见附件),并报项目属地住建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具备条件准备复工的项目,相关责任单位要及时向属地质量安全监督站报备。
(二)强化复工复产安全监管。我局及市质安站将加强对辖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建立复工项目台账,认真组织开展复工安全检查,以新进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状况、起重机械设备检测维修保养情况、消防设施设置情况、进场工人实名制及健康体检落实情况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迎新春 保平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全面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各项安全隐患,细化措施、建立台账、闭环管理,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人、风险防控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
(三)扎实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我局及市质安站将积极指导企业、项目开展智慧工地建设,并将智慧工地建设情况、隐患处理、巡检执行等内容纳入日常监管,实行动态监督。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23〕18号)精神,2023年9月4日起新开工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指南》要求逐步开展智慧工地建设,并保证监管设备完好,数据实时归集上传到自治区级平台。
(四)严格依法投保安责险。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必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全市范围内所有新开工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房屋市政工程均需以工程项目为单元参保建筑工程安责险。鼓励已开工项目参保建筑工程安责险或将已参保的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同险种转换为建筑工程安责险。承保机构、投保主体应当如实、及时、完整地将承保信息、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文档、理赔等信息上传至广西建筑市场金融服务平台。
(五)严抓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防城港市建筑工地围挡标准图集》《防城港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污染防治手册》《公益性广告设置指导手册》落实好施工现场围挡设置、门口冲洗设备、扬尘控制措施、泥浆处置等防治措施,规范设置和维护围挡、大门以及宣传广告,有序堆放建筑材料,及时清运建筑和生活垃圾,保持施工现场及项目周边干净、整洁、有序。围挡广告损坏的,要参考图册做法优先采用草绿色仿真绿植草皮覆盖,并设置公益性广告,做到美观、整洁。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喷洒环保型抑尘剂;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三、全力抓好项目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工作
(一)积极落实纾困帮扶措施。我局及市质安站将切实把做好春节后项目安全复工工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全面开展本辖区项目复工安全检查和帮扶工作。动态掌握项目复工情况,指导项目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于一时未能复工的项目,要摸清项目未能复工原因,如资金问题、场地问题、手续问题、施工人员及生产物资供应问题等,针对各企业、项目存在的个性和共性问题,分别实行“点对点”指导,积极帮扶指导解决,通过“销号”的方式进行日调度,全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
(二)加快复工申报核验。我局及市质安站在收到项目提交的复工材料后,将在1个工作日内对该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防城港市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处置标准(试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作为检查的重要依据,可同步开展对项目的评价工作。对不同意复工的项目,辖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及时书面告知项目,并指导项目开展复工各项准备工作。
(三)定期报送复工复产情况。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每日一报项目复工情况的要求,我局及市质安站将加强工作总结和信息报送,落实专人每日上午11:00 前填报《防城港市2024年春节后项目复工复产情况表》,由市住建局汇总后报送自治区住建厅。我局及市质安站将于3月5日前报送阶段性的复工检查情况总结,于3月15日前报送春节后复工检查台账、曝光的项目和隐患照片及工作总结至市住建局建管科邮箱fcgjgk@163.com。
附件:1.企业主要负责人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2.建筑工程复工申请书
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6日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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