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圩丰镇东圩村集中居住区消防水池泵房工程招标公告
灌云县圩丰镇东圩村集中居住区消防水池泵房工程招标公告
灌云县圩丰镇东圩村集中居住区消防水池泵房工程
招标公告
连云港泰格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受灌云县圩丰镇东圩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就灌云县圩丰镇东圩村集中居住区消防水池泵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灌云县圩丰镇东圩村集中居住区消防水池泵房工程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灌云县圩丰镇东圩村,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招标范围:灌云县圩丰镇东圩村集中居住区消防水池泵房工程施工,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工期:40日历天;
4、总投资额:约57.21万元。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6、资 金 来 源:自筹,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 ;
(2)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要求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册建造师需同时具备安全考核B类证书;
(4)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2017】1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准予参加投标。
注: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营业范围资质类别、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满足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文。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界定: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b.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c.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 号文等文件。
d.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e.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连云港泰格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灌云县东城区旭福大厦28楼);
3、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人民币/份,现金或转账支付,售后不退);
4、报名要求: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至少包含2023年11月至2024年04月),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本人),委托人身份证,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投标方承诺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6日上午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6日上午10时00分, 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灌云县东城区商务大厦A座7楼)开标四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灌云县农村产权交易网http://gyx.jsnc.gov.cn/ 发布。
八、投标保证金:壹万壹仟肆佰元整;
九、付款方式
(1)工程全部完工且经验收合格(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付至合同总价的70%,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7%,余款(含3%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
(2)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符合税法的正规发票,否则迟延付款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十、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苏招协【2022】002号文计取)、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按苏建价协【2022】7号文计取)、评委评审费用(按实收取)由中标人支付,请投标人在报价时予以综合考虑,不得单列,以上所有费用必须在中标公示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一次性付清,中标人缴清所有费用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程序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苏招协【2022】002号文代理费计算方法
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 | 1万元 | 1万元 | 1万元 |
50万元-400万元 (含400万元) | 1.5% | 1.5% | 1.5% |
苏建价协【2022】7号文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计算方法
招标控制价金额 | 费率 |
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 | 4.5‰(不足伍仟元按伍仟元计取) |
十一、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十二、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灌云县圩丰镇东圩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联系人:赵书记
联系电话:159*****999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泰格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173*****333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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