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机电、房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招标公告(第二次)
红河州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机电、房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招标公告(第二次)
红河州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机电、房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州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基础〔2014〕16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基础〔2015〕307号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红河州新鸡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本项目采用“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施工监理服务费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房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境内。
2.2项目规模:项目起于蒙自市新安所镇,接在建的蒙自至砚山高速公路起点,止于个旧市鸡街镇,接鸡街至石屏高速公路,路线全长37.53公里(其中:新建里程32.39公里,沿用鸡街至石屏高速公路5.15公里),同步设蒙自连接线1.66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新建路段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采用24.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采用12.25米;沿用路段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采用22.5米,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蒙自西立交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宽度23米,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本项目机电工程(含全线范围内通信、监控、收费三大系统,供配电工程,隧道消防、通风及照明工程等)概算投资15485.1691万元(含设备购置费8578.2688万元);
房建工程(沿线收费、管养、服务及路政执法设施)占地面积亩:212.6亩,总建筑面积24366.38平米,全线设收费站4处,路段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所1处,服务设施1处,隧道变电站2处,项目概算投资12226.41万元。
2.3招标范围:
本建设项目所有机电工程(含全线范围内通信、监控、收费三大系统,供配电工程,隧道消防、通风及照明工程等)及房建工程的收费(收费站综合管理用房、收费站雨棚)、管养(隧道变电所和管理所、监控分中心、养护工区)、服务(服务区、停车区)、路政执法设施等沿线房屋建筑设施(含土建、水电、安装、内外装饰、消防、室外工程等)的施工监理服务。
共划分为1个监理合同段,标段号为JL2,中标人负责组建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2.4监理服务期:
2.4.1监理服务期(含施工准备阶段)36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12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预期开工时间为2016年10月,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签订合同之日至合同工程开工令确定的开工之日为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服务。
2.5监理机构设置:本工程设置二级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由招标人组建,现公开招标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驻地办),本次机电、房建的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1个驻地办),机电、房建工程施工监理为一个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具体负责本项目所有机电工程(含全线范围内通信、监控、收费三大系统,供配电工程,隧道消防、通风及照明工程等)的施工监理服务及全线房建工程所有收费(收费站综合管理用房、收费站雨棚)、管养(隧道变电所和管理所、监控分中心、养护工区)、服务(服务区、停车区)、路政执法设施等沿线房屋建筑设施(含土建、水电、安装、内外装饰、消防、室外工程等)的施工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近五年(从2011年至今)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及完成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且两项监理合同中标价合计不小于人民币200万元,符合以上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每个投标人可对本批次招标的红河州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机电、房建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及红河州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一期工程机电、房建监理服务招标中的二个项目标段同时投标,也可只选择其中一个项目标段进行投标,若选择两个项目标段同时投标时,两个项目标段中投标文件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得相同,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3.3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6与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有关联的企业(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不得参投标,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红河州蒙自市工业园区8号路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1楼(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整,图纸资料由投标人根据需要到代理机构自行复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采用邮购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7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16年07月22日上午9:00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红河州蒙自市工业园区8号路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3楼(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http://)、《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www.jtj.hh.gov.cn)、《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http://www.hhzy.net)及《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信息网》(http://www.ynjtt.com)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州新鸡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庆来路湖泉和境21-E38号
邮编:6611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李美艳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蒙自县护国路1号红建商网8号
邮编:661100
电话:0873-*******
传真:0873-*******
联系人:侯建伟
2016年6月27日
招标
|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