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溶剂类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临沂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溶剂类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要求,特发布以下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临沂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溶剂类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内

主要建设内容:临沂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法人代表杨桂兵。公司于2014年实施建设“年产12000吨环保型溶剂丙二醇甲醚醋酸酯项目”,该项目环评于2015年5月通过临沂市环保局审批(临环发[2015]82号)。目前该项目部分装置已建成,由于市场变化,企业转变投资方向,该项目不再建设。

随着临沂市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化工园区的设立和化工企业的不断引入,临沂及周边地区溶剂类废物的产生量越来越大,而临沂地区尚没有1处废有机溶剂综合利用集中处置中心,因此临沂市急需建设一处专业处理溶剂类废物的处置中心,对溶剂类废物进行综合回收利用,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临沂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充分市场调研,为充分利用原“年产12000吨环保型溶剂丙二醇甲醚醋酸酯项目”生产设备和设施,拟投资1.1亿元建设“5万吨/年溶剂类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规划年处理溶剂类废弃物5万吨。

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为溶剂类废弃物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中鼓励类“‘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不属于《临沂市现代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符合地方产业发展规划要求。

规划符合性:本项目厂址位于临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内,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项目所属行业为化工,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二、第一次公告结果

拟建项目于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10日进行了第一次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及建设概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评价机构介绍、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等,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三、项目工艺、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概述

(一)项目工艺

本项目整体工艺流程为:本项目委托具备专业危废运输资质单位负责运输各协议危废产生企业产生的溶剂类废物,采用桶装或者罐装等包装形式,运输方式采用公路汽车运输。

危险废物运输进厂后,首先进行取样化验,确定符合本项目处置范围后分类暂存,不符合的返回产生单位。罐装废物卸入厂区储罐内暂存,桶装物料则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内。空桶在危废仓库内暂存,定期由运输单位返回危废产生单位循环利用,本项目暂不在厂区内规划建设空桶清洗相关设施。本项目废溶剂综合利用方式采用精馏提纯工艺,通过精馏提纯,对废溶剂中的有效成分进行回收再利用,以达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利用的目的。提纯得到的产品,经检验合格后作为项目产品外售。

项目整体操作流程见图1所示。

图1 项目整体操作流程图

(二)产污环节

项目产污环节及治理措施见表1所示。

表1 本项目污染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类别

编号

产污环节

主要污染物

处理方式

排放方式

废气

G1

装置区塔顶不凝气

VOCs

两级深冷 多层活性炭吸附处理

1根30m排气筒

G2

锅炉

SO2、NOX和烟尘

1根15m排气筒

G3

罐区有机废气

VOCs

氮封 活性炭吸附

无组织排放

G4

装置区废气

VOCs

管线、设备均封闭

G5

装卸区废气

VOCs

双向鹤管加浸没式密闭装卸车技术

废水

W1

精馏废水

COD、BOD、SS、石油类、苯系物、可吸附有机氯化物等

厂区污水处理站

园区污水管网

W2

设备清洗

W3

地面清洗

W4

循环排水

无机盐

W5

软水装置

无机盐

W6

锅炉排污

无机盐

W7

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COD和氨氮)

厂区污水处理站

固废

S1

精馏装置

精馏残渣(HW11)

危废仓库暂存

有资质单位处置

S2

废气集中处理

冷凝废液(HW42)

S3

废活性炭(HW49)

S4

软水装置

废树脂(HW13)

S5

生产过程

破损废包装物(HW49)

S6

污水站

污泥(HW42)

S7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垃圾桶暂存

环卫部门清运

(三)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1)废气治理措施及影响

①装置区各塔塔顶不凝气经集中收集后再经二级深冷 活性炭吸附处理,最终尾气经30m高排气筒排放。

②锅炉燃料为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

③项目罐区采用氮封措施 活性炭吸附装置,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④项目装置区采用DCS控制系统和密封管线,尽可能减少装置区无组织排放。

⑤项目装卸区装车采用底部浸没式密闭装卸车技术,减少无组织排放。

项目各废气产生环节经过处理后,锅炉废气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2中的燃气锅炉和鲁环函[2014]420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的通知》;装置区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经预测分析,正常生产情况下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贡献值较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精馏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装置区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和循环排污水、锅炉排污水以及软水装置排水一同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小龙王河,对小龙王河的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装置区精馏残渣、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冷凝废液、破损的物料包装桶、软化水装置产生的废树脂、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项目主要噪声为各种泵类、风机等,噪声值在80-95dB之间,通过采取消声、减振及厂房隔音等措施后,经过距离衰减可做到厂界达标排放。

(5)风险: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主要风险隐患为各类易燃有毒液体,厂区未构成重大危险源,厂区内设置1座有效容积520m3事故水池和导排系统,一旦发生事故,及时通过导排系统将事故废水导入事故水池,以免其在厂区内漫流。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后,项目事故风险发生概率较低,风险可接受。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要求;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本项目满足当地环境功能要求;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工程风险能够有效控制;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查阅本项目环评简本方式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临沂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杨经理,联系电话:****-*******)将为公众提供报告书简本查询、查阅服务。同时在项目所在地周边附近村庄进行关于本工程的公众意见调查问卷的发送及征集工作。

公告发布单位:临沂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5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保 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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