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佳木斯热电厂1号炉空气预热器改造及2号炉空气预热器柔性密封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佳木斯热电厂1号炉空气预热器改造及2号炉空气预热器柔性密封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佳木斯热电厂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佳木斯热电厂1号炉空气预热器改造项目、2号炉空气预热器柔性密封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佳木斯热电厂。 二、招标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佳木斯热电厂。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标段划分
六、资金来源:项目法人自筹。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1号炉空气预热器改造标段资质要求 1、必须为成立两年以上,注册资金在1000万以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投标人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脱销空气预热器改造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能力,具有生产许可证和锅炉安装、维修、改造Ⅱ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提供至少五台套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脱硝空气预热器改造业绩(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7、在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无不良服务和供货劣迹。 8、投标人应具有上述条款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二)2号炉空气预热器柔性密封改造标段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 3、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次招标相同或类似改造工程设备的设计、供货、施工、调试经验。本次招标不接受设计、制造、施工、调试分段投标单位。 4、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冻结、接管、重组,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6、无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不良供货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同时投标。 8、设备代理商应提供代理授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设备联合体投标应以设备厂家为主体。 9、供应商资质及业绩要求: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有300MW及以上机组锅炉空气预热器柔性密封改造成功经验,并出具至少2台机组以上改造的良好业绩。潜在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具有国家发明专利和国家发改委推荐节能技术的优先考虑。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同类项目成功应用业绩及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媒体:();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cn可下载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等)。 2、公告时间:2016年6月27日-2016年7月1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6年6月27日-2016年7月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整)。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成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的会员单位(入会咨询请与商务平台联系,电话:***-********-***),缴纳标书费后,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2、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3、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 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使用公对公账户(个人名义汇款无效)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其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23) 银行帐号:1100 1019 5000 5301 7162 4、购买标书截止时间:2016年7月1日16:00整。 5、购买标书流程: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电子版(回执确认单格式见附件1、附件2)和汇款底单扫描件(图片格式)同时发送至邮箱:wangyoh@126.com。截止时间后发送的回执单我公司将不予受理,时间以我公司电子邮件收件箱中显示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注: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佳厂空预器改造××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字样)。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审核并通过后,将开通投标人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如对“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的注册与下载有疑问请致电商务平台客服中心:***-********-***。 特别说明: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十、联系方式 1. 招标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佳木斯热电厂 联系人:文长清 电话:****-******* 邮箱:wencq2009@163.com 2.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勇皓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wangyoh@126.com 注:代理机构负责人6月28、29日出差评标,在此期间办公电话无人接听,如有事项咨询请使用电子邮件联络。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6年7月19日上午9:00时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附件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佳木斯热电厂1号炉空气预热器改造项目、2号炉空气预热器柔性密封改造项目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
备注:1、本表中填报的投标人名称须全称且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购买招标文件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本表填好后加盖红色印章扫描,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招标公司。谢谢配合! 附件2:能够方便复制粘贴的WORD文档(本附件请勿使用图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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