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南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的公告招标公告

关于阜南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的公告招标公告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畜牧兽医站,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农科教育函〔2021〕16号)规定,为切实做好阜南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将阜南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

(二)熟悉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具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必要的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且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学员能力和相关培训、管理经验。

(四)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历年跟踪学员完成、成效明显的培训机构优先。

(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六)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在农民培训中无不良记录。

(七)熟悉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并取得较好业绩与好评、培训经验丰富的优先遴选为培训机构。

二、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一)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

(二)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过往培训经历及以往学员满意度评价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在申报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科教室。

三、申报时间

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8日

四、目标任务

遴选5家培训机构,实施阜南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

五、遴选程序

(一)资料初审。对申报的培训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二)专家评审。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市农业部门备案。县农业农村局与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

联系人:杨国兴

联系电话:0558—*******

阜南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民培育 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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