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关于遴选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各镇(街道):

为实施好枝江市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秸秆“五料化”利用水平,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枝江市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从事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主体(包括新引进成立或扩产的秸秆收储运合作社、公司或专业大户),村级秸秆收储点;

2.牛羊养殖场或养殖专业合作社(饲料化利用);

3.有机肥生产企业(肥料化利用);

4.秸秆燃料化生产企业(能源化利用);

5.食用菌生产专业合作社或基料生产企业(基料化利用);

6.秸秆原料化利用主体(草绳、草帘等生产)。

(二)遴选范围

1.秸秆收储运主体要求年收储能力达1000吨以上,村级秸秆收储点秸秆收储以本村为主,辐射周边村,年收储500吨以上;

2.牛羊养殖场年出栏200头以上、年利用农作物秸秆1000吨以上;

3.有机肥生产企业年生产有机肥达1000吨以上,利用农作物秸秆1000吨以上;

4.燃料化利用企业在秸秆固化成型等利用方面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年利用秸秆2000吨以上;

5.以秸秆为基料的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年利用秸秆800吨以上;

6.以秸秆为原料生产制作草绳、草帘、草垫的主体,年利用秸秆1000吨以上。

(三)申报条件

1.所有申请的实施主体必须依法在枝江市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或依法批准成立(含招商引资新引进的秸秆回收利用龙头企业);

2.有营业执照和银行对公账号,财务管理规范;

3.主体法人信用良好,无失信记录;

4.具备秸秆综合利用的设施设备等。为避免重复补贴,1家主体只能申报1-6项中的其中1项。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5日止,逾期不再受理。(地址:枝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联系人:田美春,电话:180*****933

三、遴选程序

(一)主体申报。市农业农村局通过《三峡枝江网》发布项目申报公告,各镇(街道)组织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主体和村委会(村级秸秆收储点)填报项目申报材料。

(二)镇级推荐。项目申报主体所在镇(街道)政府负责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加盖镇(街道)公章,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现场核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各镇组织专班,核查申报主体的设施设备、仓储场地、管理水平、收储利用能力等情况,确定其项目实施任务。

(四)专家评审。市农业农村局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遴选项目实施主体。

(五)公示审定。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最终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六)签订合同。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合同,明确项目实施内容、质量要求、完成时限等。

附件:

1.枝江市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2.枝江市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申报主体实施方案

3.枝江市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承诺书

4.枝江市2024年秸秆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资料装订目录

枝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秸秆综合利用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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