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鄂0203破3号执行《黄石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鄂0203破3号执行《黄石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投资人招募公告

执行《黄石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年12月12日,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出具(2023)鄂0203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黄石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万隆公司”)的重整申请,并终止万隆公司的预重整程序。并于同日作出《决定书》,指定由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等组成的清算组担任万隆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4年1月16日,西塞山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万隆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制定的《黄石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在本次会议上获得表决通过。2024年1月17日,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鄂0203破3号《民事裁定书》,批准了《黄石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简称“万隆公司重整计划/重整计划”)。

在万隆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因重整投资人未按重整计划规定履行义务,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于2024年3月25日向其送达解除重整投资人资格告知函,并予以公告。

为确保万隆公司重整计划的顺利执行,充分实现万隆公司资产价值、尽可能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最大限度维护拆迁户、职工等各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面向全国重新公开招募执行万隆公司重整计划投资人。现就本次投资人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人的权利、义务及职责

因本次招募新的重整投资人是执行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批准的《万隆公司重整计划》,相关重整投资人的权利、义务和职责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万隆公司重整计划》。

二、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重整投资?。管理人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投资人在决定参与本次遴选前,应仔细审阅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批准的《万隆公司重整计划》和黄石市规划局西塞山规划分局于2020年10月12日经审核原则同意的“万隆·澄月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充分理解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次遴选的全部程序与规则。

三、意向投资人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接受投资方联合报名;

(四)投资方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等;若投资方为联合体,上述条件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

(五)拥有商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或投资的等相关经验者优先;

(六)关于投资能力的要求:鉴于该项目的特殊性,为确保后续开发的连续性及快速、高效,本项目招募的投资人必须确保具有充分的资金准备和投资能力,必须提供不低于20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现金或银行、国有控股或参股的准金融机构出具的等额保函,但现金不得低于500万元),缴纳至管理人账户,且必须承诺在万隆公司资金回笼情况不佳时仍能继续投资修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及相关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17时

报名地点: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桂林南路201-B-15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159*****060、陈先生135*****989

邮 箱:zhoutao2080@sina.com

(二)投资人文件的提交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提交《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报名,并附以下材料:

(1)意向投资人介绍(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

(2)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资信证明文件,包括: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近半年征信报告;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章程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意向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万隆公司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8)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9)重整投资方案;

(10)联合体投资的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

(11)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及案件办理、磋商等情况均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承诺函。

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报名材料一式五份,进行密封的纸质版交至管理人,并同步扫描发至管理人邮箱。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经管理人初审,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将发出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管理人要求补正仍未按时补正的,视为报名者报名不成功,不符合意向投资人条件。

2.建设方案和资金安排方案的要求

为顺利高效执行《万隆公司重整计划》,维护拆迁户、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利益,意向投资人应当围绕《万隆公司重整计划》如何得以顺利高效执行制作方案,特别是建设方案和资金安排,确保方案具有可行性。

3.重整投资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重整投资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意向投资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重整投资文件,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意向投资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重整投资文件的书面通知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意向投资人修改投资文件的,最迟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且应按前述重整投资文件的提交方式向管理人提交最终文件。

(三)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和提交重整方案前需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不低于20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现金或银行、国有控股或参股的准金融机构出具的等额保函,但现金不得低于500万元),在报名和提交相关文件时将上述汇款凭证一同提交管理人。

按照上述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履行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即可进入下一阶段的遴选。未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不再参与意向投资人遴选。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如下:

户 名:黄石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422*****301**********

(四)遴选阶段

经接洽与磋商后,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文件进行综合研判,确定入围投资人,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入围投资人。对未成为入围投资人的不再另行通知,管理人将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五)重整投资人资格的确认

管理人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文件,按下列方式进行投资人资格确认:

1、如意向投资人认可西塞山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万隆公司重整计划》中投资人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则由管理人确定其为重整投资人,并报告西塞山区人民法院,由其继续执行西塞山区人民法院批准的《万隆公司重整计划》。

2、如意向投资人提出变更《万隆公司重整计划》相关内容,但未实质改变债务分类、调整和清偿方案时,管理人确定其为重整投资人后将适当修改《万隆公司重整计划》报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后实施。

3、如投资人提出变更《万隆公司重整计划》相关内容实质改变债务分类、调整和清偿方案时,管理人将根据其提出的方案制定《黄石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修正案》,提请债权人会议重新进行表决,修改事项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西塞山区人民法院批准后生效,其方可作为重整投资人,并由其执行修正后的重整计划。

(六)《投资协议书》的签订

为尽快执行《万隆公司重整计划》,实现盘活资产,解决拆迁户安置等民生事宜,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后,管理人即与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书》上报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和政府相关部门。

(七)保证金的使用与退回

双方签订投资协议书后,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万隆公司重整计划》中投资人提供的共益债资金。意向投资人未被确认为正式投资人的,管理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和/或赔偿责任。

五、特别申明

(一)本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调结果为投资依据。意向投资人在尽调过程中获取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债权申报等资料和数据,均以各行文机构出具的意见为准,管理人不对相应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予以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并进行投资决策。

(二)如出现影响《万隆公司重整计划》执行的重大事项或者西塞山区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中止或者撤回本次招募计划,不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补偿责任。

(三)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但不适用《招标投标法》。

(四)本公告由管理人进行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根据招募进程管理人可调整招募流程或有关条件。

六、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周先生159*****060、陈先生135*****989

意向投资人如有疑问,可按上述联系方式与管理人联系。

特此公告!

黄石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5月27日

附件:《黄石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附件
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下载
万隆公司重整计划.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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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资人 招募 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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