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廊坊盛鑫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的公告

向廊坊盛鑫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的公告

向廊坊盛鑫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的公告

廊坊盛鑫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的郑殿洪工伤认定一案,本机关已依法不予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公告发布30日视为送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廊坊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