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修改《华安经济开发区龙兴路以北、宏都商住用地以东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告

拟修改《华安经济开发区龙兴路以北、宏都商住用地以东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告

《华安经济开发区龙兴路以北、宏都商住用地以东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2023年8月由漳州市华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华政复〔2023〕101号),01地块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M2)。受现状丰山镇35KV变电站用地影响,01地块红线极其不规则,厂房无法建设,原规划已无法实施。为了高效利用土地,拟对《华安经济开发区龙兴路以北、宏都商住用地以东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

目前,华安县自然资源局已委托设计单位对该项目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设计单位也已做出《关于修改原<华安经济开发区龙兴路以北、宏都商住用地以东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论证报告》。设计单位经研究认为,丰山镇35KV变电站用地红线斜插地块,导致周边剩余可开发用地红线为畸形,土地利用率低,为了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需对丰山镇35KV变电站进行用地置换,优化用地规划布局,因此建议对华安经济开发区龙兴路以北、宏都商住用地以东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现进行拟修改该控制性详细规划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本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限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该规划将依法上报请求同意修改。

华安县自然资源局地址:漳州市华安县平湖路8号。邮政编码:******;联系电话:0596-*******

附:1.原《华安经济开发区龙兴路以北、宏都商住用地以东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

  2.拟修改的土地利用规划图原规划图

           华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7日


标签: 控制性详细规 开发区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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