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沈阳市市政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4年第二批工程与服务类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SYSZ2024-TP)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市政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4年第二批工程与服务类竞争性谈判采购项
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公告,招
标人为沈阳市市政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国: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市市政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4年第二批工程与服务类竞争性谈判采购
项目: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
(1)
(001沈阳市市政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4年第二批
判采购
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招标专用章
(1)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7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详见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市市政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市政建设项昌服务中心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电力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8-17号
联系人:刘T
电
话:
13322434955
电子邮件:1 njtdszb202104@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及健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专用章
(1)
沈阳市市政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4年第二批工程与服务类
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SYSZ2024-TP
1.采购条件
本(批)采购项目单位为沈阳市市政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
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沈阳市市政建设
项目服务中心,并委托辽宁电力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
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
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
的采购机制。
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应答人提供优质
产品。采购人有权对违反“应答函”承诺的应答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招邦藏法人组织
,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
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
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
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
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
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
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
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
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
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8)投标人不得聘用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各级单位离职不足三年的人员。
3.2.投标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一览表”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
标包中投标。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
不接受代理商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标专用章
(1)
本次报名仅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登记。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采购公告发
布日至2024年05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9:00
17:00将报名表(盖章扫描件)、营业执照、可编辑的报名表(ord版)发送到代理公司指定邮箱
(1 njtdszb202104@163.com)后,联系代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本次采购项目需递交
1.盘应答文件、光盘应答文件(现场递交)
5.1,1U盘应答文件:内容为报价、商务、技术三册的双层PDF格式文件、WOD格式文件
5.1.2
光盘应答文件:内容为应答文件的可编辑版(OD、EXCEL)及签字盖章扫描件不可编辑版(双层P
2
DF)(要求份数为1正2副:(1)正本光盘中包含报价、商务、技术三册文件:(2)副本光盘中一份包含报
价文件和商务文件、另一份包含技术文件)
5.2
本项目U盘文件、光盘文件需通过现场递交方式在2024年06月04日8:00至9:00递交至沈阳市和
平区南八马路12号
喆啡酒店:联系人:栾经理:联系电话:13322434955。
(本批次应答文件递交方式只接收现场递
交方式。)
5.2.1应答文件封装外显著位置标明
“沈阳市市政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4年第二批工程与服务类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应答
文件”及应答人名称等信息并加盖公章,应答文件需以包为单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单
独封装。
5.3本次不组织潜在应答人到现场开标,开标现场由监督人员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录制音视频备
查。
6.谈判时间及地点
淡判及新轮次报价文件递交:第二轮纸质应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06月04日10:00至11
:00时,递交方式同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封装外显著位置标明
“沈阳市市政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4年第二批工程导服务类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第二轮报价文件”及
应答人名称等信息并加盖公章,单独封装递交。
本次谈判采用多轮次报价方式(竞谈报价原则上以第二轮为最终报价
留开后
新轮次报价的权利,最后一个轮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如第一轮报价
为放弃此包应答
无需特殊说明:第二轮报价如不报,视为保持上一轮次报价不变,以此类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专用章
(1)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公告,采购公告将明确对潜在应答人的资格
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递交应答文件、谈判等事宜。
公告或采购文件如有变更,会在以上媒介发布变更公告,变更公告一经发出,即视为通知所有
服务商。请服务商随时自行关注,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8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沈阳市市政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五里河街道五爱街58号A座
邮编:110000
3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电力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8-17号
邮编:11000
联系人:刘工
成交服务费及发票咨询电话:15609814787
业务咨询联系电话:13322434955
电子邮件:1 njtdszb202104@163.com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名称:建行沈阳奥体支行
张户名称:辽宁电力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山
账号:21050143580000000480
招标专用章
9.合规声明
1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
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0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采购项目的应答邀请书部分除外)进行任
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
。转载依法必须采购项目的应答邀请书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应答邀请书和公示信息
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
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应答邀请
书或公示信息、不得对应答邀请书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
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栽、使用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的,
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其他说明
如采购文件中其他章节的相关要求与以下内容不一致时,不一致部分以本要求为准:
1)应答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gsxt.gOv.c)、“信用中国”网站
查淘并生成报告或打印截图。受文件大小限制,应答人提供报告封面、企业基本信息、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截图即可。
2)本采购项目所有技术规范中要求的各类资质业绩等证明性材料,均为无效要求,严格按照
采购文件中专用资质业绩要求表中为准,采购文件中出现的品牌型号,一律视为参考品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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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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