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人民医院信息系统三级等保测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旬阳市人民医院信息系统三级等保测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鼎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旬阳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参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旬阳市人民医院信息系统三级等保测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旬阳市人民医院信息系统三级等保测评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DYDLGS-2024-1001
三、采购人名称:旬阳市人民医院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市健康路27号
联系人:樊女士
联系方式:091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鼎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市鲁家坝河北路46号鼎亿公司一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56*****777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旬阳市人民医院信息系统三级等保测评
项目预算:******.00元
服务期:60天
项目用途:确保医疗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医疗信息数据的安全,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和就医信息。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服务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投标供应商参照执行);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提供测评服务厂商须具备经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认证发放的《国家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项目经理需要具备高级测评师证及社保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磋商文件发售
1、文件售价:300.00元
2、报名时间:2024年 5 月 27 日至 2024年 5 月 3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须知:
(1)、文件售价:300.00元
(2)、报名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市鲁家坝河北路46号鼎亿公司一楼
(3)、报名时间:2024年 5 月 27 日至 2024年 5 月 31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扫描成PDF格式发送到*********@qq.com邮箱,经代理机构确认后,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至报名邮箱内。
八、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6 月 6 日 10:00 (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4年 6 月 6 日10: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市鲁家坝河北路46号鼎亿公司一楼会议室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鼎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工
联系方式:156*****777
陕西鼎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7日
标签: 信息系统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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