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鹿寨镇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祥鹿城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鹿寨县鹿寨镇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祥鹿城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寨县鹿寨镇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祥鹿城项目)招标人为鹿寨县祥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招标投标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和《关于开展柳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的通知》(柳建物业字〔2009〕6号)的规定,本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物业服务单位,现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二、招标项目的简要说明
鹿寨县鹿寨镇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祥鹿城项目)位于柳州市鹿寨县兴鹿路,四至范围:东至:桂园路;西至:园丁路;南临:发展路;北至:兴鹿路。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高层住宅项目。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06平方米。1、计容总建筑面积******.9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1平方米,商业配套建筑面积9537.99平方米(商业9537.99平方米,居委会社区用房132.76平方米,公厕33.15平方米,消控室65.65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9.60平方米)。2、不计容建筑面积*****.10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10平方米)。
本项目规划总户数1508户。
本项目建筑密度为19.17 %;容积率2.00 ;绿地率为27.15%。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2237个,其中:地上停车位509个,地下停车位172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404 个(以上停车位以实际提供为准。)
三、项目开工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本项目2018年11月开工建设。整个建设项目于 2021年12月全部建成竣工交付使用。
四、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办公等用房:
物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90平方米,位于11 (幢)/(座)2单元架空层/室;
物业管理设施设备用房建筑面积30平方米,位于1 (幢)/(座)/单元1层/室。
2、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无平方米;座落位置:无。
五、工程质量保证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建立情况
工程质量保证金:按该栋工程竣工结算造价的3%提取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定交存。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5万平方米(含)以上高层住宅物业管理经验,无重大投诉及不良记录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有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开出的无不良记录证明。(注册地非柳州的投标人已在柳州成立分公司的,无不良记录证明须在柳州开出。出具证明的时间为报名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
3、市外投标人采用本地化服务,须承诺如中标后在柳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设立法人分支机构;中标后一个月内不在柳注册法人分支机构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已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 月27 日至2024年5 月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3 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广西柳州市三中路140号柳州市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6楼608室)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八、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转账、电汇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拾万元整。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鱼峰支行,账号:704*****000*********;(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签订本物业管理合同并向招标方缴齐履约保证金后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九、招投标说明会
不另行举行投标说明会。
十、投标地点
广西柳州市三中路140号柳州市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8楼808会议室。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 月17 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 6月17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
十二、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6月17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广西柳州市三中路140号柳州市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8楼808会议室。
十三、投标询问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的,请于2024年6月 17日前与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地 址: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广西柳州市三中路140号柳州市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6楼608室)
邮 编:******
联系人:伍洁婷
电 话:0772-*******
十四、中标人的确定及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的收取
1、中标人的确定
招标人授权由本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直接确定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2、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评审专家咨询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招标人)鹿寨县祥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标签: 片区棚户区改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