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农村建筑垃圾暂存点建设工程项目事前公示

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农村建筑垃圾暂存点建设工程项目事前公示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第三批)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3〕521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3〕763号)要求,我乡实施的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农村建筑垃圾暂存点建设工程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农村建筑垃圾暂存点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

新庄集乡东川村、红川村等村。

四、建设内容

新建农村建筑垃圾暂存点10处,作为建筑垃圾处置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的前置收纳场地,新增场地硬化*****平方米,U型渠1212米,污水收集池10座,容量共计130立方米,地下水监测井10座,场区围栏1696米(浸塑隔离栅1005米、彩钢围挡691米),绿色防尘网*****平方米。

五、建设期限

建设工期为2024年5月至2024年11月。

六、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20.07万元;其中:工程费261.14万元,其他费用49.60万元,预备费9.33万元。资金来源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5日,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新庄集乡经济发展办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马玉良

监督电话:0953-*******(乡级)

附件:1.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农村建筑垃圾暂存点建设工程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农村建筑垃圾暂存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7日


标签: 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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