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江苏大学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修订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大学《江苏大学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修订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大学《江苏大学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修订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大学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修订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江苏大学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修订
(二)招标编号:JDCGCW〔2024〕1号
(三)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元整(¥******.00元)
(四)服务期限:2024年6月至2024年10月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六)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按照《江苏省省属院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实施指南(试行)》(苏教财〔2017〕2号)要求,对江苏大学已建立的内控体系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程度,提出改善意见,修订完善《江苏大学内部控制管理手册》(2019版)。具体内容包括:
★1.根据学校历年内控评价出具的《江苏大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整改的具体管理建议,同时结合学校最新组织架构、制度体系、流程要求及前期内控缺陷的改进情况,以及上级部门的管理政策变化,如新政府会计制度、预算绩效管理、科研经费放管服等方面新文件、新要求,全面了解学校层面内部控制现状,优化单位内控制度框架和经济业务流程框架。
★2.开展风险评估,对应风险点,梳理经济业务流程并细化到各流程节点,明确管控措施、发生频率、控制方式;对应制度条款,评价单位现有控制点的管控措施设计完整性和合理性,形成单位风险控制矩阵。
★3.评估经济业务现状,并提出改进建议,根据沟通确认情况,编制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和管理建议报告。
★4.优化业务流程,编制权限指引表,更新和完善内控管理手册等。
★5.形成并提交最终物化成果。
★6.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人(含项目经理和驻场项目负责人),其中现场服务人员不少于4人(含驻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驻场项目负责人必须有内部控制建设咨询服务工作经验,且从业时间不少于5年;项目组其他成员应对项目有深刻理解、具备较强沟通能力和较高的职业化程度,有相关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经验,且从业时间不少于3年。
★7.项目启动、宣讲、交流和报告等重要环节要求项目经理、驻场项目负责人到场。
★8.进场时间预计在2024年6月20左右,现场服务时间不少于2个月,《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修订所有建设成果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提交正式稿。
9.项目验收合格后,提供为期1年的免费跟踪支持服务,解决内控体系运行中遇到的问题。
(七)建设成果
要求预期工作成果必须具体、清晰、完整,有助于学校内部控制建设持续优化,实现内部控制目标。预期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江苏大学内部控制诊断综合报告》
2.《江苏大学经济活动风险要点手册》
3.《江苏大学经济活动风险评估报告》
4.《江苏大学经济活动制度体系框架》
5.《江苏大学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修订版,包括但不限于内部控制管理机制、组织机构及职责、业务流程框架、流程图、流程描述、权限清单、风险控制矩阵、不相容岗位分离表等内容)
6.《江苏大学内部控制评价手册》
7.《江苏大学经济活动内部控制缺陷汇总及整改建议》
8.《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修订相关培训课件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二)需要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
1.投标人提供其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采购项目服务内容。
2.投标人提供其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3.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4.投标人提供其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8.提供投标人为授权代表人缴纳的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可使用互联网版本)。
如果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可以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和社会保险缴费材料。
9.提供投标人与项目组成员签订的劳务合同以及投标人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的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可使用互联网版本)。
10.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1.提供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材料。
12.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的书面声明。
13.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请按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的相关资料,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进入评审程序。
三、潜在投标人
(一)凡符合上述要求的单位均作为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二)经资格审查,当合格投标人少于3人时,重新组织招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通过本招标公告附件链接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6月6日14:00-14: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行政二号楼402室。
六、开标
(一)开标时间
2024年6月6日14:30。
(二)开标地点
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行政二号楼402室。
(三)其他开标要求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
2.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中标★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装订、密封的;
4.投标人弄虚作假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七、其他事项
(一)投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所有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因要求的资格材料提供不完整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二)投标人必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并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密封提交,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投标人于投标当天仅可以从学府路1号门凭密封投标文件进校,每单位进校不能超过2人。请参与投标的单位自行预留足够时间进校及送达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四)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五)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江苏大学财务处。
(六)联系方法
项目联系人:朱老师 0511-********
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行政二号楼1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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