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输气分公司蒲县站等2个站场防爆电气设备隐患治理项目和蒲县站等4个站供配电系统改造项目二次-非招标公告

山西输气分公司蒲县站等2个站场防爆电气设备隐患治理项目和蒲县站等4个站供配电系统改造项目二次-非招标公告

一、概述
1、依据AQ3009《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及第三方防爆电气检测报告,山西输气分公司蒲县站等2站工艺区防爆电气设备存在防爆性能下降、电缆引入缺少隔离密封、防爆结合面受损及安装不规范等隐患,为消除隐患,组织开展专项整改。2、将蒲县站综合楼内维抢修干式变压器进行拆除,改用低压侧电缆直供,从变电所低压配电间引埋地电缆至综合楼;3、将蒲县站现有UPS配电箱进行拆除,更换为立式的UPS配出柜,重新铺设电源电缆,配出柜至各设备的电缆均利旧;4、将沁水站12个电动阀门、端氏首站3个电动阀门由市电供电改为UPS供电,并将沁水站、端氏首站原有UPS配电箱进行拆除更换;5、阳城清管站拟增设2台冗余逆变器,为通信及SCADA系统进行供电,满足“一机一闸”。
二、询价标段:
标段名称:山西输气分公司蒲县站等4个站防爆设备隐患治理和供配电改造项目
施工内容:(1)本工程对引入装置电动执行机构、温度变送器、压力变送器、振动传感器、机械振动开关、防爆接线盒、防爆接线箱、防爆配电箱等设备进行改造,并对钢管直连问题,增设防爆活接头或防爆密封接头进行整改。 (2)本工程蒲县站综合楼内维抢修干式变压器和 UPS 配电箱进行拆除,更换为立式的UPS 配卧柜,重新铺设电源电缆。沁水站和端氏首站电动阀门供电由市电改为 UPS 供 电,拆除原 UPS 配电箱,沁水站换为立式 UPS 配出柜,端氏首站换新配电箱。阳城清管站拆除原有逆变器,增设 2 台冗余逆变器,通信及 SCADA 系统进行供电。
三、资格要求
1.1 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2 资质要求 1.2.1 ①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三者满足一项即可。 1.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3 投标人须具有招标人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 HSE 培训合格证明或承诺中标后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 HSE 培训并合格,如未参加 HSE 培训、培训不合格或无承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2023年未出来提供2022年相应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1.4信誉要求 1.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1.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1.4.3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1.4.4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1.4.5 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1.4.6 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1.5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类似)易燃易爆场所防爆电气安装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扫描件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签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之一: 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定。 1.6人员要求 1.6.1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注册有效期内。(提供注册证书和资格证书扫描件)。 (2)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类似)易燃易爆场所防爆电气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1)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体现项目(副)经理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合同主要页以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副)经理的盖章证明文件; 3)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需由其作为项目(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代表施工方签字。 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 (4)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 1.6.2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安全总监(HSE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安全总监(HSE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是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安全总监(HSE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为不可替换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3)现场施工人员不应少于5名,持有低压电工证人员不应少于1人,持有防爆电气设备修理或维护或安装认定证书的人员不应少与2人(持有防爆相关证书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1.7联合体要求 本项不接受联合体 1.8 其他要求 1.8.1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联系人:邢鹏飞
联系电话: 188*****913
邮箱:*********@qq.com

,山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爆电气设备 隐患治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