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杂交水稻制种全程机械化关键技术集成示范项目实施主体公开报名的公告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杂交水稻制种全程机械化关键技术集成示范项目实施主体公开报名的公告
根据《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三明市杂交水稻制种全程机械化关键技术集成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2024年三明市两系不育系播期试验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2024年在我县开展杂交水稻制种全程机械化关键技术集成示范项目,为更好地择优选择实施主体,现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
杂交水稻制种全程机械化示范:全县各乡(镇)的制种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制种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备开展杂交水稻制种全程机械化示范的能力,并愿意承担杂交水稻制种全程机械化示范的均可报名。
二、实施内容
制种全程机械化关键技术集成展示示范。印刷播种技术、母本高速机插、父本授粉后机械割除、密集烤烟房干燥种子等杂交水稻制种全程机械化关键技术展示示范,每个示范点均应采用母本机插秧应用以上技术3项以上。每个示范点所生产的品种(组合)应具备母本机插秧制种经验且连片面积50亩以上。
三、申报程序
1.各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本项目申报指
南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申报单位应当保证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本项目。
2.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农业专家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查和实地考察,筛选比对,择优选择。拟实施该项目的主体对象在“宁化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行文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并签订承担项目协议书。
3.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承担单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上级要求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并在“宁化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无异议后,履行资金拨付手续。具体补助标准以我县下达的实施方案为准。
四、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的农业经营主体需报送项目申报书、近三年获得的所有专项资金材料、不以同一项目多头重复申报的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安全生产承诺书、申报主体有承包耕地的提供土地流转(或租赁)合同及其它必要的附件,并装订成册,书面材料一式一份。
书面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
附件:2024年杂交水稻制种全程机械化关键技术集成示范项目申报书(格式)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7日
标签: 水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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