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嘉兴市文明养犬“三字经”》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
关于对《嘉兴市文明养犬“三字经”》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
为提高文明养犬的宣传成效,促进全社会文明养犬意识,共创和谐文明城市,我局根据《嘉兴市养犬条例》规定,结合《条例》实施以来的工作情况,研究制定了《嘉兴市文明养犬“三字经”(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若有好的建议或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6月15日前联系告知。
通讯地址:嘉兴市祝家港路中南大厦4楼408室
邮编:******
联系电话:0573-********
附件:《嘉兴市文明养犬“三字经”(征求意见稿)》
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27日
附件:
嘉兴市文明养犬“三字经”
(征求意见稿)
犬之初,性本兽;狗不驯,易伤人。
驯之道,贵以法;驯不严,主之过。
狂犬病,人人惧;打疫苗,是关键。
烈性犬,已禁养;大型犬,也受限。
户一只,须年检;超数量,法不容。
养犬前,须思量;乱投喂,要追责。
勤驯抚,制乱吠;不扰民,是前提。
出户外,要戴牌;拴好绳,犬便清。
守公德,邻里睦;嘉有礼,树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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