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公开征集师训楼合作项目意向企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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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公开征集师训楼合作项目意向企业的公告


为积极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学校具备条件的资产向社会开放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我校拟将旗山校区师训楼A栋用于与社会优质教育机构合作承办教育培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商洽。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简介:师训楼位于我校旗山校区内(闽侯县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分为A、B两栋楼,A栋房间75间(建筑面积共约2600平方米,不含1楼),每间可入住培训学员2人。我校拟将其用于引进社会优质教育机构合作办学,主要办学模式为教育培训。

2.合作期限:3年。

3.我校预期年收益(由合作企业支付给我校),待资产评估后再定。

4.培训学员由社会教育机构进行管理和培训,我校可免费提供部分场地,有偿提供相应师资力量。

二、意向合作人报名条件、报名材料及报名方法

1.报名条件

1.1、合作人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供应商,须提供《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应有教学或培训或会务考务等培训教学内容);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报名材料

报名企业需提交由以下材料组成的报名材料壹份(需每页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全部材料装订成册):

2.1、提供《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

2.2、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供应商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打印);

2.3、合作人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洽谈可不需此授权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方法

3.1、现场递交报名材料;

3.2、报名材料递交时间:2024年6月7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

3.3、报名材料递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学府南路1号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办公楼505后勤保卫处办公室。接收人:熊老师;联系电话:********。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三、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不统一安排踏勘现场。合作人如需踏勘现场请自行前往项目地点。

2.报名材料递交后,我校将另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合作人进行逐一洽谈。

3.本次报名活动仅为意向征集,非实质性成交。

四、项目公告时间

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7日。

五、质疑投诉

对本次意向征集活动事项若有疑问的,请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企业公章)提交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资产管理处。

学校资产管理处受理人:张老师,电话:********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5月27日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公开征集师训楼合作项目意向企业的公告


为积极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学校具备条件的资产向社会开放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我校拟将旗山校区师训楼A栋用于与社会优质教育机构合作承办教育培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商洽。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简介:师训楼位于我校旗山校区内(闽侯县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分为A、B两栋楼,A栋房间75间(建筑面积共约2600平方米,不含1楼),每间可入住培训学员2人。我校拟将其用于引进社会优质教育机构合作办学,主要办学模式为教育培训。

2.合作期限:3年。

3.我校预期年收益(由合作企业支付给我校),待资产评估后再定。

4.培训学员由社会教育机构进行管理和培训,我校可免费提供部分场地,有偿提供相应师资力量。

二、意向合作人报名条件、报名材料及报名方法

1.报名条件

1.1、合作人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供应商,须提供《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应有教学或培训或会务考务等培训教学内容);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报名材料

报名企业需提交由以下材料组成的报名材料壹份(需每页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全部材料装订成册):

2.1、提供《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

2.2、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供应商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打印);

2.3、合作人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洽谈可不需此授权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方法

3.1、现场递交报名材料;

3.2、报名材料递交时间:2024年6月7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

3.3、报名材料递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学府南路1号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办公楼505后勤保卫处办公室。接收人:熊老师;联系电话:********。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三、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不统一安排踏勘现场。合作人如需踏勘现场请自行前往项目地点。

2.报名材料递交后,我校将另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合作人进行逐一洽谈。

3.本次报名活动仅为意向征集,非实质性成交。

四、项目公告时间

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7日。

五、质疑投诉

对本次意向征集活动事项若有疑问的,请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企业公章)提交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资产管理处。

学校资产管理处受理人:张老师,电话:********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5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开征集师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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