圩北路和平路-大同路段路面维修工程采购公告
圩北路和平路-大同路段路面维修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圩北路(和平路-大同路段)路面维修工程 JSZC-******-HARD-G2024-000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西路140号59产业园2号楼325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17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HARD-G2024-0003
项目名称:圩北路(和平路-大同路段)路面维修工程
预算金额:25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0元
采购需求:
1、工程内容:圩北路路面维修;
2、清单工程量为暂估量,招标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按实结算;
3、本工程上面层选用硬质石料非回收料,石料选用玄武岩。
4、本工程相关交通管制、导流、临时封路、围挡等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及配备的交通管理人员等一切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列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5、中标后所投标人提供的沥青拌合厂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
6、本工程中由投标人所提供的主材及拌合楼厂家生产的沥青料须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7、现场围挡需实施封闭围挡,施工围挡、降尘措施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应满足甲方及现场施工要求、有关建设工程扬尘治理适用性指导文件及图纸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
(4)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西路140号59产业园2号楼325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400.00元
2024-06-17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西路140号59产业园2号楼325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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