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0号安置小区地块二7栋楼消防工程项目代码:招标公告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0号安置小区地块二7栋楼消防工程项目代码: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0号安置小区地块二7栋楼消防工程(项目代码:2201-******-04-01-******)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洛阳伊滨区撤村并城规划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开行贷款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0号安置小区地块二7栋楼消防工程(项目代码:2201-******-04-01-******

2、项目概况:10号安置小区地块二7栋楼消防工程位于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内;工程内容主要为10号安置小区地块二3#、4#、8#、14#、15#楼及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消防工程,含火灾报警工程,通风防排烟工程、消火栓工程、喷淋工程、室外消火栓工程、室外喷淋工程及消防控制室至各单体的配线等工作内容等。

3、建设地点:洛阳市区

4、招标编号:伊滨建招2024-028

5、项目编号:伊滨工施招标(2024)0069号

6、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国开行贷款资金,100%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答疑、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9、工 期:12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满足地方现行的标准和规范

1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14、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5、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38元。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本项目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节约能源,保护

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支持脱贫攻坚;

(2)依据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该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注:本项目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根据豫财办[2020]33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持中标(成交) 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06月03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9时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伊滨区撤村并城规划建设办公室

地 址: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厦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街道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楼709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9-********

监管部门: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4年05月27日

标签: 城乡一体化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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