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在用柴油车排放路检路查抽测比对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在用柴油车排放路检路查抽测比对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标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受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比选人)委托,拟对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在用柴油车排放路检路查抽测比对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HXG-2024-*****
2、项目名称: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在用柴油车排放路检路查抽测比对项目
3、比选人: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
4、比选代理机构:四川标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本项目总采购预算金额为:27.8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拟采购在用柴油车排放路检路查抽测比对项目,本项目共1个包。
(一)工作内容:
序号 | 服务项 | 数量 | 主要内容 |
1 | 柴油车尾气排放抽测 | 不低于1000辆(其中,注册登记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之前的车辆不低于400辆) | 按照《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847-2018)标准和我省有关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出具检测结果 |
2 | 重型天然气货车后处理装置查验 | 不低于100辆 | 判定尾气后处理装置、氧传感器等完整性和运行情况,出具查验结果 |
3 | 车用柴油质量抽检 | 不低于100份(其中,柴油车油箱抽检60份、非道路移动机械油箱抽检40份) | 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硫含量检测,提供检测结果 |
4 | 柴油车烟度减少剂(烟霸)排放比对试验 | ①使用4个品牌的柴油车烟度减少剂进行至少1次排放比对检测; ②比对检测后,试验车辆累计行使500公里,其中,每200公里应进行一次排放检测。 | 采用加载减速法进行排放检测并出具报告 |
5 | 项目报告 | 1项 | 结合本项目工作内容和移动源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形成项目报告。 |
(二)检测要求:
1.比选申请人具备《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847-2018)中规定的自由加速法检测能力及相关的仪器设备,排放检测结果可作为执法依据。
(三)人员、设备、耗材等要求:
1.第1-3项工作:比选申请人应能同时派出2个工作组开展有关工作,每个工作组至少配备1套便携式烟度计、1名具备重型载货汽车驾驶资格的引车员、1名检测辅助人员、相关辅助器材等;
2.工作内容中第4项工作:比选申请人应能提供1辆满足试验要求的柴油车;比选申请人应购买满足试验要求的4个品牌柴油车烟度减少剂,并保留购买正式发票。
(四)项目报告:结合本项目工作内容和移动源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形成项目报告,至少包括工作情况、发现问题、数据分析、意见建议,以及检测结果、数据报表、相关原始资料、现场工作情况等。
(五)其余要求:
1.工作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比选申请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的,由比选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比选申请人邀请方式
本次比选邀请在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官网(https://sthjt.sc.gov.cn/sthjt/c******/sjdcpwjkzx_list.shtml)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证书);
2、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比选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文件自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06月03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
2、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以下方式均可):
①现场办理:经办人员须现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项目报名表(见附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项目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盖单位鲜章。 ②网络办理: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项目报名表(见附件)、单位介绍信(见附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费付款截图(以上均需盖单位鲜章)并将相应材料通过QQ邮箱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审核(QQ邮箱:*********@qq.com)
3、比选文件发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9号1栋12层1202(丰德羊西中心1-1202)。
4、本项目比选文件有偿获取,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6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九、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比选地点:四川标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9号1栋12层1202(丰德羊西中心1-1202))。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
联系人:艾老师
联系电话:028-********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标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9号1栋12层1202(丰德羊西中心1-1202)
联系人:甯女士
联系电话:181*****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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