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松原市宁江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根据宁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室对本项目公开招标的批复文件对其所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已落实,资金性质为100%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松原市宁江区农村土地确权项目(二标段)
2、项目编号:0773-1641GNJL01159/21
3、采购内容:华家村、新兴村、班德村、薛家村、何廷村、长兴村、常家村、风华村、新风村、伊尔丹村 (原风华乡)
后土木村、东六家子村、西六家子村、前土木村、廿家子村 (原朝阳乡)
共计15个村,共计7182.21(公顷)
采购预算:178.837029万元
4、规划日期: 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5、工作范围: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界线调查、地籍测量、登记建档、数据建库、数据处理、数据汇总、编制农村地籍图和宗地图等,按照有关法律程序,依法进行登记发证等。
二、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项目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必须是测绘高级工程师,熟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
3近三年内无行业不良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日,每日8 时30分至11时, 13 时30分至16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质检负责人资格证书、近两年经财务公司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无行业不良记录声明、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于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标书发售处(松原市乌兰大街3168号金域国际13号楼307室)。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18日14时30分。
五、开标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会议室)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07室。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松原市宁江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狄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5室
邮 编:130022
联系人:焦女士
电 话: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