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新店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结余资金项目监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犍为县新店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结余资金项目监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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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犍为县新店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结余资金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DQY2024-094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
一、招标条件
本犍为县新店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结余资金项目监理服务采
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5.739185万元
,招标人为犍为县水利电力技术推广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引洪渠改造工程:主要分为4条(秧田口引洪渠、杨家桥引洪渠、
燕子岩引洪渠、李家坝沟引洪渠)引洪渠改造,总长
4.503km,其中保持现状段长 0.089km,清淤段长 0.054km,渠道防渗改造段长
1.480km,新建 C25 砼衬砌层段长 0.634km,拆除重建段长 2.246k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犍为县新店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结余资金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犍为县新店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结余资金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的情形;
2)供应商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
(3)参加本项采购项目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
犯罪记录;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备案;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非独立法人机构提
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负责人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8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03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报名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7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乐山市市中区至乐路491号万华国际写字楼20楼1号纸质文件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7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乐山市市中区至乐路491号万华国际写字楼20楼1号
七、其他
1、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磋商文件在2024年5月28 日至2024年6 月3 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
17:00获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
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网络报名及文件获取:
(1)供应商网络办理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先将介绍信原件(介绍信格式自拟,
介绍信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
证复印件、付款凭证加盖单位鲜章一同扫描发送至邮箱:598694434
@qq.com,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相应纸质资料在开标当日递交至我公
司报名处。邮件主题: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2)报名成功后,我公司将通过供应商报名邮箱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版磋商文件

(3)报名支付方式:微信支付(详见附件)
(4)报名具体事项请咨询:陈女士,联系电话:028-61501001。
(5)供应商应保证其名称、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因以上
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若有澄清或更正通知,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的同时发送至
报名供应商介绍信中提供的邮箱,代理机构不作口头通知,因提供的邮箱地址
、联系地址错误或未能及时知晓澄清或更正通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犍为县水务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犍为县水利电力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乐山市犍为县玉津镇滨江路1号
联 系 人:钟老师
电 话:0833-42516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 5 号人南大厦 B 座 8 楼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028-6150100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犍为县新店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结余资金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2、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采购预算:15.739185万元,最高限价:15.7391
85万元。
3、项目基本情况
(1)引洪渠改造工程:主要分为4条(秧田口引洪渠、杨家桥引洪渠、燕子岩
引洪渠、李家坝沟引洪渠)引洪渠改造,总长 4.503km,其中保持现状段长
0.089km,清淤段长 0.054km,渠道防渗改造段长 1.480km,新建 C25
砼衬砌层段长 0.634km,拆除重建段长 2.246km。
(2)干支渠改造工程:整治干支斗渠8条(敖家干渠、金井干渠、新盛分干渠
、南阳分干渠、红蓉斗渠、新合斗渠、红光支渠、马儿石补水渠),总长16.344
km,其中保持现状段长0.319km,清淤段长 11.086km,渠道防渗改造段长
0.122km,新建 C25 砼衬砌层段长 0.073km,拆除重建段长
4.728km,明渠改暗渠段长
0.016km。改造分水闸2座、新建沉砂池1座,新建补水路涵1座。
(3)新店水库维修养护工程:主要包括主坝坝顶道路整治共整治面积 631.65
㎡;新店水库溢洪道进口整治1处。
二、服务内容(实质性要求)
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
行监督,对项目合同和文档资料进行管理,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等。
三、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编制监理方案;
(二)、监理的主要工作任务:
1、必须满足水利工程技术规定、规范。
2、提供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
项目投资、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
3、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规范监理。
4、配合采购人对供应商在作业质量、材料、建设工期、建设资金等方面实
施有效监督。
5、监理范围:
(1)工程竣工、工程结算、审核验收合格、及工程资料归档完毕,并按照
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提供质保期内的监理服务结束。在施工阶段进行全面的
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质量控制);
(2)负责施工进度的管理(进度控制);
(3)做好工程建设的工程量审核(投资控制);
(4)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责任制(安全控制)
,并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6、填报监理工作日志。
7、监理依据:
(1)采购监理合同;
(2)工程项目施工图纸,技术说明及预算书等;
(3)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4)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有关规定;
(5)我国现行的工程建设规范,施工操作规程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6)构建完整的监理制度、监理大纲。
8、监理重点:工程清标审核、协助采购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质量控制、
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组织协调、安全控制、信息、合同等方面的控制、管理

9、构建完整的监理制度、监理大纲。
10、监理作业单位的技术方案,督促作业单位按方案实施工作。监理方案
设计、监理项目作业、监理项目安全生产(保密)、监理项目进度、监理报告
编制、监理项目成果、审查项目验收。监理数据库建设及成果汇总。
11、监理质量要求
(1)严格按监理技术设计书的时间计划实施监理;
(2)严格按照各项技术依据监测样品;
(3)准确记录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4)对被监理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要在发现问题当天完成,填写问题对接单

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限:施工期+缺陷责任期。
2、服务完成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项目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达到工程量清单的 50%时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3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70%,审计结算评审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97%,
剩余3%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
4、验收:
(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
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组织
验收。
(2)交付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
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工程
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
用。
(3)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出具履约验收报告,成交供
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
(4)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
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为本采购项目合同下所有费用,是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的总
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管理费、资料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招投标费用及与
供应商履约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向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
如出现在竞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其它要求
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的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事宜,在采购人
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时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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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节水改造 配套 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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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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