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吕四港镇鹤港路G328-鹤飞路二期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后审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启东市吕四港镇鹤港路G328-鹤飞路二期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后审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启东市吕四港镇鹤港路(G328-鹤飞路)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友情提醒: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公告内容仅供投标单位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网页右侧“主体登录”,选择“项目响应方登录”,插入CA锁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启东市吕四港镇鹤港路(G328-鹤飞路)二期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镇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启东市吕四港镇。
(2)建设规模:鹤港路(G328-鹤飞路),城市主干路,红线宽40m(西半幅8m机动车道、两侧雨水管道已实施完成,本次设计范围为剩余部分工程),长约1069m,总投资约3650万元,设计费约86万元。
(3)设计周期:40日历天,其中:勘察(含工程测量):10日历天;方案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
(4)质量标准:提交的勘察(含工程测量)成果文件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勘察规范、规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并满足业主要求及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审查。
2.2 招标范围
启东市吕四港镇鹤港路(G328-鹤飞路)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综合管网工程(雨水、污水、给水、燃气、强电及通信杆线下地)、照明工程和景观绿化工程。包括:地形修测、管网排查、地质勘察、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以及施工阶段跟踪服务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解决现场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修改设计及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的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排水)专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
本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工程设计资质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3家。
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均由中标人负责完成,若中标人无相关资质,则由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关资质且得到招标人认可的单位实施;否则,招标人有权将此部分内容另行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施,所发生的费用按另行委托服务实际发生金额的双倍从本工程合同价中扣除。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o投标人 o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ü近两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ü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ü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ü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7)其他详见评标办法《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05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至2024年 06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4年 06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ü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示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 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启东市吕四港镇环城北路 328 号 | 地址: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
联系人:施峰峰 | 联系人:徐海燕 |
电话:139*****144 | 电话:0513-******** |
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2024年05 月27 日
标签: 工程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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