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楼、审判楼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楼、审判楼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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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楼、审判楼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MZCG-2024-1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楼、审判楼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5.199639 万元,招标人为安
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28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0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七、其他
河南铭正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就安阳市中级人民法
院主楼、审判楼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
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楼、审判楼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项目;
2.采购编号:MZCG-2024-11;
3.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明确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项目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工期:30 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预算金额:451996.39 元;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9.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在
资格性证明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近三年(2021、2022、2023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
年份不足三年的,从企业成立之年起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3.3.供应商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启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
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4 年 5 月 28 日至 2024 年 6 月 3 日,每日上午 8:00 -
11:30 ,下午 14:3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地点:河南铭正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市文峰区华强新天
地 11 栋 4 层 404);
3.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代理人领取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领取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
(3)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所有文件需加盖公章。
4.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6 月 7 日上午 9 时 00 分;
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河南铭正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市文峰区华强新天地 11
栋 4 层 401);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
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萧先生
电 话:166927272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铭正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安阳市开发区华强新天地 11 栋 4 层
联 系 人: 宋永国
电 话: 1510372087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火灾自动报警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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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铭正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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