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经开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重庆经开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
采 购 方 式:竞争性谈判
项 目 编 号:经开区(2016)038
采 购 人: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局
采购代理机构: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二0一六年六月
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按照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务局下达的采购任务,根据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局的委托,现对重庆经开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进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相关要求单价
重庆经开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本装修改造工程内容包括拆除现海关办事大厅及办公室隔墙、吊顶天棚、地面及墙柱面装饰等;重新施工隔墙、吊顶天棚、墙、柱、地面等装饰工程以及照明、弱点、给排水等安装工程,施工时间由经开区人事局正式函件为准,施工单位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并承诺签订安全责任书,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9万元。装饰工程最高限价为73万元;电气工程最高限价为10.5万元;消防水工程最高限价为0.88万元;给排水工程最高限价为0.49万元;弱电工程最高限价为4.6万元;火灾报警工程最高限价为3.5万元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93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注:1. 本项目拆除面积约1662.19平方米,砖砌体拆除面积约100立方米,最终以采购方正式函件要求的实际拆除面积为准。
2.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以最终报价为评标标准),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如出现相同报价,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公司实力、售后服务承诺、技术支持等相关内容进行推荐),该工程报价既不能超过装饰工程、电气工程、消防水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火灾报警工程的最高限价,且总价不能超过项目最高限价93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承包贰级资质及机电设别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极、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极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特别说明: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鲜章装订到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2、所提供的复印件内容必须与原件一致。
3、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受行政处罚期间或因违反政府采购法正在接受调查和处理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6月30日;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各供应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经开区管委会四会议室(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通江大道江桥路1号);
(四)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16年07月01日北京时间09:45-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1日北京时间10:00;
(六)开标地点: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会议室。
四、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方式: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本项目招标要求各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18000元人民币;
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2016年 6 月30 日15:00分前由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单位基本账户转账到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账户上。
账户名: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茶园支行
账 号:********4057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
投标人须在附言上注明:重庆经开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醒: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转账时间转账及到账风险,同时附言清晰,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账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重庆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提供公司开户许可证)。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完成合同签订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9万元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若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交易中心恕不接受。
六、供应商应可在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持公司介绍信,由采购方组织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七、供应商及其相关人员经过采购人的许可,可以踏勘目的进入工程现场,但供应商及其相关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八、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概不负责,均由供应商承担。
九、供应商质疑权利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中下列事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1、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和商务条款存在明显限制性、倾向性条款;
2、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评审方法违反规定的;
3、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违反相关规定的;
4、采购文件发售期限违反相关规定的;
5、采购组织程序违反相关规定的;
6、采购结果公告违反相关规定的;
7、采购人、采购项目代理机构及经办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没有回避的;
8、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详审专家之间存在串通行为的;
9、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假借其他企业资质围标串标谋取中标(成交)的;
10、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二)采购文件包括采购项目信息公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以上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等。
采购过程是指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出、资格预审、投标、开标、评标、谈判、竞争性谈判、澄清、定标等采购环节。
中标(成交)结果是指中标(成交)预公示结果及采购人确定后的中标(成交)结果。
(三)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发出之日(对澄清、补遗、修改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澄清、补遗、修改文件发出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质疑的采购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之日。
十、供应商投诉权利
供应商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一、财政监督
监督电话:023—********
十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耿老师
邮 编:401336
电 话:(023)62968691
(二)采购人: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局
(三)联系人:周老师
邮 编:401336
电 话:136*****133
第二篇 项目需求表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主材需求表
项目名称主材面积单价主材规格主材品牌
重庆经开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1000*1000玻化砖282.6220玻化砖尺寸为:1000*1000,吸水率小于等于0.5%,硬度较高,不宜有划痕。玻化砖表面不弯曲、不翘脚、容易施工,施工后地面平坦。诺贝尔、马可波罗、斯米克
800*800玻化砖160160玻化砖尺寸为:800*800,吸水率小于等于0.5%,硬度较高,不宜有划痕。玻化砖表面不弯曲、不翘脚、容易施工,施工后地面平坦。诺贝尔、马可波罗、斯米克
400*800仿古砖(墙砖)17.170墙砖规格为:400*800,吸水率较高(3%~6%),防滑、耐磨。仿古砖表面不弯曲、不翘脚、容易施工,施工后地面平坦。诺贝尔、马可波罗、斯米克
400*800仿古砖(地砖)28.790地砖规格为:400*800,吸水率较高(3%~6%),防滑、耐磨。仿古砖表面不弯曲、不翘脚、容易施工,施工后地面平坦。诺贝尔、马可波罗、斯米克
仿实木强化木地板96.8125仿实木地板耐磨转数达到6千-1万以上,防腐、防燃,由高密度板基材、木纹装饰纸、表面三氧化二铝耐磨层、背面防潮平衡层四部分组成。大自然、圣象、柏高
卫生间洗手台盆成品套装,台盆为台下盆。TOTO、科勒、汉斯格雅
电线BV线,燃烧炭化高度不大于2.5米,电缆端头应密封。鸽牌、南方阻燃、渝丰
开关面板长度和宽度是86毫米*86毫米,一开单(双)控 两开单(双)控 三开单(双)控 四开单(双)控TCL、西门子、西蒙
石膏板重量轻、强度较高、厚度较薄、加工方便以及隔音绝热和防火等性能较好的建筑材料。主要规格为:1800*900/1200,厚度为:12、15、18泰山、龙牌、堡斯德
书柜实木书柜索菲亚、双叶、皇朝家私
灯具满天星、筒灯、射灯、软膜天花欧普、品恩、雷士照明
网线超五类安普、朗讯、IBM
管材(含铝塑复合管、PP-R管、PE管、PVC-U管、铜管、镀锌管、不锈钢管)全为PVC线管固地、伟星、金牛
防水Gs防水,墙面180cm,地面满座东方雨虹、德高、科顺
成品套装门套装门美心、金迪、樱花
柱材(海关办事大厅原有石材柱,需拆除表面石材从新安装)金碧辉煌
感应门国外进口设备德国多玛、托马斯、瑞可达
乳胶漆色彩柔和,漆膜坚硬,表面平整无光,观感舒适,色彩明快而柔和。颜色附着力强。多乐士、立邦、美涂士
接待台(党群服务接待台、工商税务办公接待台)爵士白大理石
二、相关要求:
1. 本项目装饰工程最高限价为73万元;电气工程最高限价为10.5万元;消防水工程最高限价为0.88万元;给排水工程最高限价为0.49万元;弱电工程最高限价为4.6万元;火灾报警工程最高限价为3.5万元,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93万元,包含项目拆除、装修费用,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本装修项目拆除面积约1662.19平方米、砖砌体拆除面积约100立方米,最终以采购方正式函件要求的实际拆除面积为准,多出部分不另外计价;本工程所使用主材单价及品牌必须为主材需求表所列品牌,项目前期设计费用1万元人民币由中标施工单位承担。
2.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各项工程限价列出价格明细清单,并根据设计方案图纸制作施工图。
3.施工单位须承担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9万元。
4.项目所用主材必须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予以使用。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验收方式
(一)完工时间
结合工程装修工作进度,以委托方发出的具体装修函后90个工作日内完工。
(二)验收方式
根据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局确定的施工时间和范围分批验收,分批验收结束后形成分批验收备忘录;在整个项目完工后,由经开区人事局组织相关部门整体验收,形成项目整体验收会议纪要。并将验收结果报重庆经开区监察室、财务局、重庆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备案。
二、售后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对于装修内容及主材的品牌,由采购方确定,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
(二)承诺所派人员符合或高于采购单位的要求;
(三)对于采购单位提出的合理建议应及时接受和参照执行;
(四)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实力作更为合理的售后服务保证承诺。
三、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后40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完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合同价款的40%,合同价款的15%经审计结束后支付,余下5%做为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一、评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定义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以最终报价为评标标准)。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工程包干价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如出现相同报价,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公司实力、售后服务承诺、技术支持等相关内容进行推荐)。
(二)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由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招标采购单位按《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并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为3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领导该项目评审工作。先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的供应商方能与竞争性谈判小组进行一对一的谈判。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
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以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商业信誉情况,2015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诚信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情况,以及主要技术人员、售后服务机构人员能力等。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项目准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供应商必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
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投标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报价评标委员会与供应商分别谈判后,以统一的时间内再作第二次密封报价
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
质量技术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和功能要求。
完成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售后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谈判程序:
(1)当众拆开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和第一次报价表(请各供应商将第一次报价单独密封,并装入投标袋中),拆封后的报价将不作宣布,直接交予竞争性谈判小组
(2)竞争性谈判小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行逐一谈判。
(3)谈判委员会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一轮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价格、技术规格、商务要求、合同草案、安全责任、验收标准等。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4)初始谈判后,如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竞标人。所有竞标人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或其补充文件在规定的时间里提出有关书面建议及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和最后报价。
(5)所有竞标人在谈判时做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竞标人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手印。
(6)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竞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提出由竞标人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手印的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竞争性谈判承诺书》),并据此确定成交供应商。超出规定时间没有进行最后报价的竞标人,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其前一次报价为准。最后报价或前次报价应当当场宣布,并由谈判小组签字确认中标结果。
(7)宣布供应商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及中标结果。
5、成交供应商的确立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按评审后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排名前三的竞标人为成交候选人,其中排名第一的竞标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1)如第一成交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6、集中采购机构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评标结果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后由集中采购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单位凭此签订书面合同。
二、无效投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供应商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
(二)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供应商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四)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及公布的采购预算的。
(五)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六)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七)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如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等)。
(八)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
1、合格供应商条件
合格供应商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供应商的风险
(1)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2)该装修工程时间长、工期长、人工费用高,存在经营风险,请供应商注意。
三、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
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供应商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2、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3、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否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所有要求。逾期提出异议的,交易中心可以不予受理。
四、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得分。
(二)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内。
(四)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向重庆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重庆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上交国库: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中标供应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中标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中,每一页均应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或者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如双面打印的投标文件只需一面签字或盖章),其中规定格式的文件应当按要求签名和加盖供应商公章。
3、若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报价
1、投标总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包干,且总金额不超过93万元。
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七)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且单价汇总金额不超过93元万元;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供应商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交易中心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五、开标
(一)开标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重庆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重庆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主持,邀请采购人、供应商、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供应商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七、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定标程序
1、交易中心在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2、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采购人或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3、中标结果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4、在签订书面合同前,采购人可组织交易中心等有关部门在公示期间的拟中标公司资格、诚信、服务等进行实际考察,若拟中标公司与该公司投标文件有出入,交易中心有权利组织评委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重新评定拟中标人。
5、中标供应商变更
(1)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报价在不高于原中标供应商2%的最终有效报价内,采购人可以为确定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并按以上程序履行定标程序;否则应重新招标。
(2)中标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及交易中心和应将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18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3)公示期间供应商质疑且质疑成立的;
(4)经采购人或相关部门审查拟中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承诺的,存在虚假投标的,提交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
八、中标通知书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供应商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
(一)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二)交易中心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三)供应商对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四)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十、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第六篇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委 托 合 同
项目名称:重庆经开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
甲方: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局
乙方:******
经平等协商,甲方与乙方双方就重庆经开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事宜达成共识,特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施工范围
以甲方提供的“重庆经开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图纸进行施工。
第二条 施工要求
本装修改造工程内容包括拆除现海关办事大厅及办公室隔墙、吊顶天棚、地面及墙柱面装饰等;重新施工隔墙、吊顶天棚、墙、柱、地面等装饰工程以及照明、弱电、给排水等安装工程,装修所使用主材规格必须为主材需求表所列品牌,乙方所用主材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才予以使用,项目前期设计费1万元人民币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施工工期:以甲方书面下达的通知为开始时间;以确定动工时间后,九十个工作日内完工为结束时间。
第三条 施工费用及支付方式
该合同费用为工程包干价,该项目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单价汇总金额不超过93万元。
1、工程开工后40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完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合同价款的40%,合同价款的15%经审计结束后支付,余下5%做为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工程拆除工程顺利推进,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9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发生安全事故和环保赔偿金,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待乙方履行完该合同或甲方终止合同后,甲方依据乙方履行合同情况予以返还。
5、乙方银行账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6、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作为结算施工费用依据。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签订合同后应及时组织乙方进场施工。
2、甲方负责与管委会做好协调工作,保证良好的施工环境。
3、甲方应指定一名现场代表负责拆除、装修、垃圾清运现场的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并负责指定拆除时间、范围和事项。
4、甲方负责在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组织相关单位现场验收。
5、针对乙方拒不履行、不正确履行合同和违反合同约定事项,甲方有权按照1000元/次-10000元/次的标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乙方出现三次以上拒不履行、不正确履行合同和违反合同约定事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需指定专人与甲方工作人员对接工作;并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房屋拆除、装修或垃圾清运的时间、范围和事项开展工作。
2、乙方应在进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施工人员名单备案。
3、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报送房屋封堵、拆除施工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
4、乙方不得将本项工程进行分包、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利终止本合同,并对乙方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与乙方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
2、甲方与乙方双方应当诚实、全面、适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双方如对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附件,补充合同或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乙方应当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技术成果等承担保密责任,不得外泄或用于其它非本委托事项之外的事务。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 6 份,甲方和乙方各执 3 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电话: 邮政编码:
负责人(签字)
审核(签字)
经办人(签字)
联系部门: 联系人: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部门: 联系人: 年 月 日
工程拆除安全责任书
甲方:重庆经开区人事局
乙方:
为加强工程拆除安全施工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政策,甲方委托乙方作为重庆经开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拆除施工单位,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房屋拆除安全施工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负责传达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督促乙方安全施工工作的落实。
2、如发生安全事故,除及时报警外,务必在第一时间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不得拖延或瞒报事故。同时保护好现场,维护秩序,组织力量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或工伤保险,并将保险凭证在房屋实施拆除前提交甲方和经开区安办备案。若未缴纳上述保险,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全部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
2、若该施工项目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在施工前,应制定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以及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的施工管理体系,落实责任制,安排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提前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施工。
4、乙方在拆除施工时不得有下列行为:高空抛洒废料;将有毒有害废物作土方回填;泥浆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排数设施或河道;在施工现场焚烧并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在应拆除建筑物内办公、生活或非作业性滞留;其他禁止行为。
5、乙方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要指定整改措施、经费保障、完工日期等整改计划,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按规定时间上交安全检查整改情况书面材料,并向甲方报送整改情况。
6、乙方应在工程封堵或拆除前安排专业水电工作人员对室内外水电线路、管网进行拆除;施工过程中如发现爆炸物及情况不明的电线、管道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经处理后方可恢复施工。
7、乙方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排除险情;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停止施工,组织抢救,并立即向当地政府、劳动安全部门及甲方报告。
8、乙方在拆除工作开始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管理,做好围挡、安全标示的布置,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具。
9、乙方拆房施工不得擅自占道、占用绿地,阻碍交通,施工范围内严禁焚烧垃圾和各种废弃物。
10、签订房屋拆除承包合同后,所有房屋封堵、拆除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医疗费和损害市政设施、网络管网、水、电、气管网、人身伤害等赔偿费均由乙方承担。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七篇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一、开标一览表
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
供应商全称
项目名称单价(元/m2)项目总价(万元)
(公章) (签章)
年 月 日
有关说明:
1、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表格可扩展,可做相应调整。
二、投标函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我方收到重庆经开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重庆经开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的相关服务工作。
项目总价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
2、我们现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3、我们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完全答应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条件和评审办法。
4、在整个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5、若我们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及书面承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本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若中标后因我方原因未签订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7万元履约保证金,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同意被没收处理。
投标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单位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_________________(竞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全称)
年 月 日
(公章)
附:上述法定代表人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 传:
网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职 务: 职 务:
投标供应商公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采购项目名称:
致: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六、诚信声明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七、最终报价表:
致: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我单位有幸参加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的重庆经开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招标,经过竞争性谈判小组与我公司进行了谈判,我公司决定在第一次报价及服务承诺的基础上作最终报价: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全称
项目名称单价(元/m2)
供应商: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
1、请各供应商将最终报价单独打印,并加盖公司印章,在投标现场作最终报价用。格式可根据实际报价调整。
八、投标文件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一)资质文件;
(二)售后服务承诺及人员安排、人员资质;
(三)公司简介;
(四)公司业绩;
(五)其他资料;
标签: 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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